職能
一、郴州市蘇仙區發展和改革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
1.根據國家和省、市頒布的投資核准目錄和項目規模(限額)標準,調整全區投資核准目錄和項目規模(限額)標準,進一步縮小投資審核範圍。
2.地方規劃和專項規劃、專項產業政策,除按規定報國家和省、市、區政府審批的外,由行業管理部門在國家、省、市、區級規劃和政策的指導下分別制定。
3.深化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更好地發揮行業管理部門在投資管理方面的作用。
(三)集中精力抓好全區巨觀調控
重點是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年度計畫;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全區經濟安全;加強全區經濟運行監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二、郴州市蘇仙區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區人民政府的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加強和改善巨觀調控。研究分析國內外、省內外、市內外、區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監測全區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責任;負責協調解決巨觀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綜合協調各項政策。負責匯總分析全區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金融發展對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政策的執行效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投資基金的發展和制度建設;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查申報,監督發行企業債券募集資金的使用。
(四)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指導和推進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引導和監管固定資產投資。承擔規劃全區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按規定許可權,負責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的審查、申報工作;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擬定利用外資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安排國家和省、市、區撥款的建設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中長期和年度區重點建設項目計畫,負責組織協調實施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招標投標工作和政府投資項目的代建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監督區本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實施;組織開展重大項目稽察工作;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牽頭負責全區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擬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實施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巨觀指導,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規劃和主體功能區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全區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制定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以工代賑規劃和計畫。
(八)引導和調控市場。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計畫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國家戰略物資儲備規劃,負責組織國家戰略物資的收儲、動用、輪換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棉花、食糖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區級儲備。
(九)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社會事業發展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負責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區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境保護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重大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區應對氣候變化戰略、規劃和政策。
(十二)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和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三)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郴州市蘇仙區發展和改革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郴州市蘇仙區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管理、秘書事務、信息、保密、接待、信訪、政務公開、督查建議提案辦理、計生、綜治等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離退休幹部管理、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
(二)郴州市蘇仙區發展和改革局發展改革股
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對符合產業政策的技改項目抵免企業所得稅進行確認;監測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和國內外經濟發展變化,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開展巨觀調控政策評估;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和實施方案;指導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工作;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綜合研究國內外發展改革方面的信息動態;負責全區項目資料庫的建設、管理、運行與維護;承擔區發展和改革局系統的對內對外宣傳工作;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的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建議,編制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投資計畫,提出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提出全區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組織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重大改革思路;協調服務業重要領域規劃和區域規劃,統籌促進服務業發展有關工作;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和協調全區區域經濟發展、開發區(工業園區)、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參與編制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規劃;提出區域經濟、區域合作、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形勢;研究全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建議;參與編制農業產業化發展規劃,牽頭編制小城鎮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工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工業、高技術產業、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發展規劃,實施產業巨觀指導;負責全區工業生產力布局與結構調整;提出全區社會發展戰略,協調社會發展政策,擬訂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就業、勞動、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民政、新聞出版等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分析研究就業與人力資源、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就業規劃和促進就業、調節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申報和下達全區社會事業基本建設項目計畫,提出社會事業區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建議。
(三)郴州市蘇仙區發展和改革局項目管理股(行政審批股、區散裝水泥管理辦公室)
協調安排國家和省、市撥款的建設項目,安排區財政性建設資金、專項建設資金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全區利用外資戰略,協調有關重大政策;提出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修訂建議;承辦各類利用國外貸款備選項目、外商投資重大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辦理外資項目進口設備免稅確認工作;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計畫,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畫;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招商引資項目開發和項目庫建設及管理;負責國家確定的重點流域水污染治理項目的審核、申報和實施,組織實施資源枯竭型城市國家專項資金項目;協調處理產業園區的重大問題;編制和協調全區生態環境建設中長期規劃;負責扶助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的編制和以工代賑的管理;審查、申報和安排交通重大建設項目;審核國防交通發展規劃和計畫;承擔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重大項目前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審核和備案工業建設項目和高技術產業化項目,審核外商投資重大工業和高技術產業化項目;負責全區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領域項目的審核;負責全區散裝水泥發展管理和專項資金徵收工作。根據授權,統一受理並組織辦理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核准、審批和備案事項。
(四)郴州市蘇仙區發展和改革局重大項目稽察辦公室
組織開展對全區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跟蹤檢查相關行業和鄉鎮(街道)貫徹執行國家投資政策和規定情況;組織開展對中央、省、市、區財政性建設資金投資安排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負責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的申報;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綜合協調全區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制定並實施推進區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措施,組織區重大項目庫建設,指導區重大項目開發,編制區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計畫,組織區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考核,安排區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
(五)郴州市蘇仙區發展和改革局能源股(對外稱郴州市蘇仙區能源局)
提出全區能源發展戰略和體制改革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能源行業重大示範工程和能源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運用;審查、申報和安排能源重大建設項目;負責能源預測預警,發布能源信息,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國家安排我區核電和新能源開發利用項目的有關前期工作;負責能源的區域合作;統籌協調農村能源發展政策與規劃。
人員編制
郴州市蘇仙區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
其他事項
(一)郴州市蘇仙區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股級,為區發展和改革局直屬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其主要職責是:研究提出全區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組織、指導、協調區域經濟合作、設備技術引進、信息交流合作;負責全區重大經濟技術協作與橫向經濟聯合項目的申報。
(二)健全完善巨觀調控的部門協調機制
區發展和改革局與區財政局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遵循國家巨觀調控措施,發揮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綜合運用財稅、貨幣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三)區發展和改革局與區商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區商務局負責在區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等進出口計畫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
2.《全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由區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區商務局等部門擬訂並上報。
3.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局按許可權上報或者依法審查。區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區商務局申報。
4.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制定全區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的規劃和政策,區商務局指導和聯繫園區招商引資工作。
(四)區發展和改革局與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監測巨觀經濟的運行。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具體日常經濟調節工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等職責。
2.工業行業發展專項規劃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編制,工業發展專項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高技術產業系列發展規劃、其它產業發展專項規劃的銜接平衡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
3.按規定許可權由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審批、核准的項目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由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資金(含需要區配套)的產業化、信息化、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申報;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需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核准的工業投資管理職能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相應承擔。
5.關於推進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的職責劃分。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擬訂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由省、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排的節能、循環經濟和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申報。由省、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安排的節能、資源綜合利用項目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
(五)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
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全區物流發展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物流業發展重大布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區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區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區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