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蘇仙區商務局

根據《中共蘇仙區委蘇仙區人民政府關於蘇仙區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蘇委〔2010〕15號)和《中共蘇仙區委蘇仙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蘇仙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2010〕16號),設立郴州市蘇仙區商務局(以下簡稱“區商務局”),為蘇仙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郴州市蘇仙區商務局
  • 性質:商務局
  • 城市:郴州市蘇仙區
  • 所屬類別:國家事務
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對外經外貿股,內貿管理股,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能

一、郴州市蘇仙區商務局職能調整
取消已由省、市、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郴州市蘇仙區商務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區相應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建議,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擬訂全區規範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全區市場秩序工作的責任,提出整頓和規範全區市場秩序工作的建議。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起草全區商品流通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有關規範性檔案。承擔商品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和對原油、成品油、酒類產銷進行監督管理。
(六)擬訂並執行全區外貿進出口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組織實施全區出口創匯工作;配合擬訂提高全區出口產品質量,調整出口商品結構的發展規劃,推動“科技興貿,以質取勝”戰略的實施。
(七)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配額招標政策;承擔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及配額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出口商品基地的有關工作。
(八)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
(九)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對外承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對外承包平台建設。
(十)承擔全區商務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全區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一)承擔全區橫向經濟聯合與協作的政策研究,組織、指導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以及資金、物資、技術、信息交流合作等有關工作。
(十二)承擔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和管理辦法;承擔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對我區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管理事務;承擔全區國際經濟援助和受援項目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三)貫徹實施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組織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交流和合作活動。
(十四)負責組織相關單位和企業參與省商務廳、省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市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指導、協調以蘇仙區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十五)承擔全區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區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指導全區商貿流通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六)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郴州市蘇仙區商務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文電、會務、文秘、機要、保密、信訪、檔案、保衛、政務公開、績效考核、後勤保障、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和網路的維護與管理。

對外經外貿股

擬訂全區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及對外貿易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區內企業對外投資設立企業、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的報批工作;負責經貿出國(境)人員的呈報以及出國前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經貿交易會、境內外展銷會、洽談會的有關工作;負責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研究、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有關的工作;負責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經濟貿易的管理協調;組織、指導、協調區域經濟合作以及資金、物資、技術、信息交流合作等有關工作;負責進出口業務和外經統計、分析和調度工作;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農產品的進出口計畫;執行和管理進出口商品目錄;指導出口商品基地建設;聯繫進出口商會工作;負責技術貿易的有關管理工作;管理加工貿易招商項目庫;負責來料加工、來樣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等項目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協調出口加工區的有關工作。

內貿管理股

(行政審批股)
擬訂全區商貿流通業和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等)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最佳化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國家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的政策,負責全區商貿流通業、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商貿行業協會、學會、研究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全區市場建設的政策、措施及管理辦法,規劃全區市場體系和商業網點布局並組織實施;協調市場建設和運行的有關問題;負責全區市場的評審和協助國家級、省級市場的論證、申報;對農副產品和日用工業品市場依法進行監督管理,對市場建設資金進行申報、安排和管理;研究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等)儲備的管理和市場調控;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

人員編制

郴州市蘇仙區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區供銷合作聯社、區招商合作局、區物資行業管理辦公室、區商業行業管理辦公室。統籌組織、指導、協調幹部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並按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關工作。
(二)郴州市蘇仙區酒類產銷管理辦公室,股級,為區商務局直屬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設主任1名。其主要職責是:執行有關酒類商品監督管理的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法查處無證生產、銷售酒類商品和制售偽劣酒類商品等違法行為。
(三)郴州市蘇仙區市場服務中心,副科級,為區商務局直屬事業單位,核定自收自支事業編制5名,設主任1名。其主要職責是:經營管理市場資產,負責市場內物業管理、市場規劃、市場開發和維修;提供交易場所和服務設施,開展代儲、代運、信息諮詢和其他服務,收取市場設施租賃費、交易手續提成費和其他符合國家及省規定的有償服務費。
(四)區商務局與區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重要商品進出口管理。區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的進出口總量計畫,區商務局負責在區發展和改革局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糧食、棉花計畫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組織實施。
2.境外投資管理。礦山開發等資源類重大境外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境外投資項目由區發展和改革局上報。區內企業在境外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由區商務局協助開辦企業上報。
(五)關於物流管理的職責分工
區商務局負責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區發展和改革局牽頭負責全區物流發展工作,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生產企業的物流外包工作,促進企業內部物流社會化。區交通運輸局參與擬訂全區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物流發展的政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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