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存款準備金制度

部分存款準備金制度是美聯儲以法律形式規定商業銀行必須向中央銀行繳存存款準備金的制度。即銀行必須以某種形式持有或儲備部分存款資金。銀行只可以將其所吸收存款的一部分借給貸款人。

部分存款準備金制度具有貨幣創造的功能,一家銀行吸收存款之後對外貸出除存款準備金之外的貨幣,客戶得到之後立即支付,得到支付的一方又將貨幣存放到其客戶銀行,這家銀行繼續重複第一家銀行的行為。如此周而復始,由第一筆存款所引起的銀行體系的貨幣不斷得到放大,這就是存款準備金制度帶來的貨幣創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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