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金率
存款準備金
所謂存款
準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
資金結算需要而從存款中提取的保存在
中央銀行的存款和自我保存的現金。在現代
金融制度下,金融機構的準備金分為兩部分,一部分以現金的形式保存在自己的業務庫,另一部分則以存款形式存儲於央行,後者即為
存款準備金。
分類
存款
準備金分為“法定存款準備金”和“
超額準備金”兩部分。央行在國家法律授權中規定金融機構必須將自己吸收的存款按照一定
比率交存央行,這個比率就是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按這個比率交存央行的存款為“法定存款準備金”存款。而金融機構在央行存款超過法定存款準備金存款的部分為超額準備金存款,超額準備金存款與金融機構自身保有的
庫存現金,構成超額準備金(習慣上稱為
備付金)。超額準備金與存款總額的比例是
超額準備金率(即備付率)。金融機構繳存的“法定存款準備金”,一般情況下是不準動用的。而超額準備金,金融機構可以自主動用,其保有金額也由金融機構自主決定。一般,人們只研究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的提高或降低對
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
資產業務規模造成的變化,進而對
貨幣供給的影響,而沒有研究“法定存款準備金”運營問題。雖然“法定存款
準備金”一般情況下是不準動用的,但法定存款準備金也是財富,是財富就可考慮其科學運營的問題,特別是法定存款準備金的長效運營,如果運營的好,會給國家帶來很大的好處。
“法定存款準備金”的特點是典型的規模可測、可控資金,只要“機構專業”,“規模合理”,“科學運營”,就會發揮既能控制“
熱錢”、“準熱錢”,又能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獨特作用。
四種職能
中國制度
為克服法定存款準備率過高帶來的不利影響,中國人民銀行從1985年開始將法定存款準備率統一調整為10%。
金融市場
簡述
存款
準備金由
貨幣政策調控工具轉變為調控基礎。
存款準備金作為一種貨幣政策工具存在局限性:一是
準備金率調整對金融機構經營震動較大,準備金率變化需要銀行重新調整
資產組合,但是金融機構在短時間內難以完成,如果市場發育不完善,
超額準備金在金融機構間分配不平衡時,這種震動會更大;二是較高的準備金率會降低金融機構通過市場渠道運用資金的比例,並且,如果法定存款準備金調整頻繁,銀行會傾向保持較高超額準備金,進一步降低
可用資金比例;三是由於多數國家對準備金存款不付息,準備金作為一種稅收,容易引發金融機構及市場融資同行逃避
金融監管的現象,甚至形成
脫媒。
國外
在這種情況下,中央銀行要規定適度的最低
存款準備金率。由於存款準備金用於滿足準備金要求和支付雙重需要,一般只有將準備金要求保持在足夠水平上,使法定存款準備金要求超過清算準備金要求,才會形成可預測的
流動性缺口;否則,如果清算需求經常超過準備金要求,準備金需求將會變動不定,從而增加預測準備金需求的難度和政策實施的複雜性。
中國
1998年前,
準備金存款不能用於支付和
清算,金融機構需要在人民銀行開立
備付金存款賬戶用於清算。1998年,人民銀行改革存款準備金制度,將金融機構法定存款準備金存款和備付金存款兩個賬戶合併為“準備金存款”賬戶,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由13%下調到8%,準備金存款賬戶超額部分的總量及分布由金融機構自行確定。1999年存款準備金率進一步下調至6%。2003和2004年,為
對沖外匯占款,適度控制金融機構
信貸擴張,人民銀行兩次提高了存款準備金率,達到7.5%。中國
存款準備金制度適用一切吸收公眾存款或負債並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這些金融機構和客戶之間形成了
債權債務關係而不是
委託代理或投資的關係。近年來,金融機構產品創新加快,對哪些創新產品適用
準備金要求關係到
貨幣政策調控的有效性和公平性。目前在改進
金融服務、鼓勵
直接融資和減輕
間接融資壓力的背景下,應鼓勵
商業銀行進行業務和產品創新,如發行金融
債券、開辦代理理財業務。但是從存款準備金管理來看,不能因為商業銀行有關
負債業務在名稱上沒有“存款”二字就不適用於
存款準備金制度,對商業銀行向公眾發行的債券或其他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產品應考慮適用存款準備金制度。恰當地把握存款準備金適用範圍,在當前中國金融機構改革、
金融產品創新的形勢下非常重要。這一方面有利於增強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促進金融機構規範地進行業務和產品創新,改進
金融服務。
目前,中國對法定存款
準備金存款和
超額準備金存款都支付利息,但是超額準備金
存款利率趨於下降。如前所述,對超額準備金存款支付利息,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超額準備金存款調整吸收過多
流動性,不利於
中央銀行預測
貨幣市場流動性。降低超額準備金存款利率,可以促使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流動性管理,調整利率貨幣市場交易融通流動性餘缺,增強對
貨幣政策操作的敏感性。
其調整對A股市場影響
從公布上調
存款準備金率後股市運行狀況看,房地產板塊顯然受到了影響,多數房地產股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跌,尤其是
萬科、深深房、
上實發展等下行幅度較大。一方面,房地產公司對銀行貸款的依賴程度很高,調高存款準備金率將使銀行收縮放貸,加之前期的有關政策,房地產公司貸款的成本和難度將進一步增加,而從其他渠道獲取資金也同樣會導致
財務成本的提高,從而將影響房地產公司的
經營利潤和項目的拓展;另一方面,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居民購房
按揭貸款減少,居民住房購買能力下降。
在這樣的情況下,
房地產企業的開發貸款供給減少和上市房地產公司將繼續分化,
資產質量較差、
資產負債率高的公司受到的影響更為嚴重,這些公司的股票難以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