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兆先

郝兆先(1896—1978),又名天柱,曾化名一秒、郝宣,安徽省潛山縣黃泥鎮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郝兆先
  • 別名:天柱
  • 出生地:安徽省潛山縣黃泥鎮人
  • 出生日期:1896
  • 逝世日期:1978
  • 類別:人名
個人經歷
1917年,畢業於省六邑中學。1918年赴日就讀於明治大學政治經濟科,為反對北洋政府與日本訂立軍事秘約,於5月隨同留日同學歸國,在上海成立留日學生救國團,任該團幹事,兼《救國日報》記者,在此期間,結識了《民國日報》記者、總經理邵力子
1919年,投身於愛國學生“五·四”運動,回皖同其他進步青年一起,發動成立安徽省學生聯合會。因軍閥馬聯甲下令捉拿進步青年,6月,郝兆先到湖南長沙任《救國日報》駐湘記者。這時,湖南學生聯合會已成立,毛澤東是學聯負責人。郝兆先持介紹信會見了毛澤東。郝得知毛澤東計畫於7月7日組織青年學生舉行抵制日貨的愛國示威遊行,而軍閥張敬堯準備血腥鎮壓的訊息後,利用他同湖南督軍公署高等顧問徐清泰的關係,請徐說服張敬堯,取消了鎮壓學生的計畫,使“七·七”反日愛國示威大遊行得以勝利進行。
1920年,郝兆先任安徽省學生聯合會和各界聯合會駐上海代表;後又任全國學生聯合會和全國各界聯合會總會評議員。1921年,任中、韓兩國互助會評議員。同年冬,以在上海任職的各團體代表身份赴蘇參加遠東民族會議,並學習考察近四個月。1922年春回國後,在上海報紙上發表過“旅蘇遊記”,稱讚蘇聯社會主義制度。同年,在上海參加中國國民黨,復又赴日就讀於帝國大學法科。9月,任上海《民國日報》駐日特派員兼記者、中華民國留日學生總會幹事。1923年,任中國國民黨東京支部幹事,編《三五》(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季刊回國印發,宣傳孫中山的政治主張。1924年5月,日本單方公布限制華僑入境的八條苛例,引起留日的學生和華僑、華工的憤慨,駐日華僑聯合會派郝兆先回國,呼籲反對。郝兆先到上海發動反日運動後,赴廣州與國民黨外交部聯繫,並於大元帥府謁見了孫中山。受命後,復回上海組織反日運動。因得到孫中山的鼓勵與指示,又得到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工會反日大罷工的支持,鬥爭取得了勝利,日方終於宣布停止八條苛例的實行。是年,郝兆先祖父在家鄉黃泥病故,因郝兆先在宣傳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和反日運動中甚有貢獻,孫中山得知其祖父病故的訊息後,題贈“教忠留懿”挽幛;外交部長伍朝樞也題贈“碩德耆年”挽幛。
1924年,郝兆先回日本前,在上海又先後兩次會見了毛澤東。毛澤東啟發他參加中國共產黨,他請毛澤東開介紹信給在東京的中國共產黨組織。臨別時,毛澤東握著郝兆先的手說:“從此我們是一家人了”。郝兆先到東京中華基督教青年會找到馬克思研究會(實即中共支部)的負責人馬哲民等,是年冬,在東京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1925年,郝兆先任中國國民黨駐日總支部常委兼工人部部長;1926年任駐日總支部華僑運動委員主席。1927年,中共中央調東京支部書記王步文和郝兆先等回國,分配到上海做國民黨工作。郝兆先任國民黨上海特別市黨部宣傳部秘書、代部長。“四·一二”慘案發生後,上海市民於14日舉行大會。郝兆先以代部長的身份主持大會。大會要求淞滬警備司令部交還工人糾察隊槍枝,並懲辦鎮壓工人民眾的禍首。15日,國民黨反動派接管了上海特別市黨部,並在報紙刊登通緝令,懸賞1000元(銀元)捉拿郝兆先。在白色恐怖下,中共地下活動極為困難。於是,黨組織通知郝兆先到武漢,任湖北省總工會主席。8月,王步文從安徽到武漢。當時,國民黨駐鄂中央直轄第九方面軍總指揮方振武在湖北擴大部隊,王步文因知方振武與郝兆先是世交,建議郝兆先打入方部。於是,郝兆先投奔方部任指揮部少將參謀,化名郝宣。
1928年,方振武部被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四軍團,參加第二次北伐戰爭。攻克河北滄縣後,為保證部隊的給養,方振武委郝兆先任滄縣少將縣長。郝兆先利用手中政權,宣傳反帝反封建。9月,國民黨反動當局得知郝宣即郝兆先,向方振武提出要郝兆先歸案。在方振武的掩護下,郝兆先持方贈送的一千銀元東渡日本避險。1929年回國。1931年,中共安徽省委書記王步文被害後,郝兆先與黨組織失去聯繫,因而脫黨。
1932年,郝兆先隨好友邵力子赴甘肅省蘭州。邵力子任省主席,郝兆先任省府第一科長。不久,改任臨洮縣縣長。1934年,邵力子調任陝西省主席,郝隨同到陝西,任藍田縣長。在任時,興利除弊,尤其在禁止鴉片運動中成績顯著。他為了發動民眾檢舉貪官污吏,在縣府設定了由他親自開啟的“報告箱”。在一次開箱中,發現有人檢舉其弟郝秀嵐吸大煙,經調查屬實後,他秉公依法懲處,將郝秀嵐上鐐下獄。此事對全縣震動頗大,推動了禁菸運動。在任職期間,家鄉親友多有來藍田拜訪謀事,他除擇優錄取一人外,其餘都經勸說後贈之以路費使之返回,並托人帶回“藍田縣府,非郝氏宗祠”的大字條幅,張貼於老家祠堂,並明言:“以後族人再來藍田找我謀事,恕我不再送路費了”。家鄉籌建國小,郝兆先得知後,捐贈一百銀元作為創辦經費。
1937年,郝兆先因病咯血,辭去縣長職務到西安療養。1938年春,赴洛南縣任縣長。在任時,他將延安派來的幹部安排在抗日動員委員會任委員,以便根據中共的方針、政策,開展抗日鬥爭。當時,洛南掀起了發展生產、支援抗戰的熱潮。當開展抗日捐獻活動時,他動員妻子捐獻了首飾和皮襖,自己的皮背心也押入當鋪湊錢捐獻。在任期間,他利用合法身份,設法釋放了囚禁洛南監獄的中共陝西省委宣傳部一位地下工作的同志,並多次掩護共產黨地下工作人員脫險出境,多次營救進步青年學生。郝兆先的行動,引起國民黨右派的不滿,於是被撤職。1940年離開洛南去西安,後任律師多年。
西安解放後,郝兆先參加陝甘寧邊區法院工作。1950年任陝西省人民法院審判員。1951年調西北法務部工作,兼西安解放中學校長。1952年任民革陝西省委員會籌委和第一屆委員;同年調西北民族學院任秘書。1953年任西北民族事務委員會參事。1954年任陝西省參事室參事。1958年在反右鬥爭中,被錯劃為右派受到批判,後在反右傾運動中被撤除職務。回原籍黃泥“教育改造”。1983年,經中共陝西省委統戰部平反昭雪,恢復名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