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縣法制局

1989年,縣政府辦公室設法制科,1993年6月改為政府法制辦公室,1998年8月成立法制局,1999年10月明確為局級機構,編制6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邱縣法制局
  • 地點:邱縣
  • 職責:法制工作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1999年,組織執法監督檢查6次,依法對重大案件進行督查處理13件。對行政執法證件強化管理,對全縣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1000餘人次,發放《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國家賠償法》等學習資料5000餘份,嚴格考試審驗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對45名考試不及格的執法人員證件停止年檢,吊銷臨時僱傭執法人員證件84個。依法簽發糾正行政違法通知書6件,糾正違法行為6起。受理行政複議案件6起,全部依法按時結案。1998年8月至1999年底,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對政府及各工作部門出台的15項規定、辦法等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核把關,並逐一備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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