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公安科改為公安局。1958年8月,邱縣併入曲周縣,公安局併入曲周縣公安局,於馬頭設公安派出所,負責原轄區治安工作。1962年3月,恢復邱縣建置,復設公安局。1966年“文革”開始,公安局受衝擊,處於癱瘓狀態。1967年2月,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邱縣武裝部對公安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實行軍事管制,設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1967年3月,由邱縣革命委員會保衛部接管。1973年取消保衛部,仍置公安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邱縣公安局
- 地區:邱縣
- 部門:公安局
- 下設:辦公室、政辦室、刑警大隊
機構設定,基層組織,治安工作,治安管理,
機構設定
下設辦公室、政辦室、刑警大隊、治安大隊、消防大隊、交警大隊、看守所、政保科、內保科、法制科、戶政科、指揮中心12個科室,8個公安派出所。
基層組織
全縣218個村建立治保會210個,治保成員670人,縣直117個單位實行治安崗位責任制。農村治保主任實行聘任制,治保主任受公安局、鄉(鎮)政府雙得領導,以公安局為主。治保主任的工資,由鄉(鎮)徵收,公安局管理。
治安工作
一、反特、鋤奸、鎮壓反革命
二、取締反動會道門
三、監督四大分子改造
四、打擊刑事犯罪
治安管理
一、治安防範
二、禁賭
三、戶口管理
四、特種行業管理
五、監所管理
六、交通監理
七、消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