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暫行辦法》於2006年4月6日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邢台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暫行辦法
- 發布機構:邢台市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06年4月25日
- 實施日期:2006年6月1日
《邢台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暫行辦法》於2006年4月6日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邢台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暫行辦法》於2006年4月6日市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引言邢台市人民政府令〔2006〕第19號《邢台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暫行辦法》已經2006年4...
邢台市經濟適用住房實行貨幣補貼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的規範化管理,切實解決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和《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
第一條為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鎮住房困難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促進社會公平與和諧,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簡稱城鎮)住房保障的規劃、實施和監督管理...
本辦法是在城市住房價格居高不下的情況下為了保證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要,保持和諧穩定而制訂的.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城鎮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國家統一政策...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人民銀行稅務總局 工商總局統計局證監會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認定辦法 為規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會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為,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
1999年出台的《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規定:“城鎮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實施社會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經適房對象 2007年修訂後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
第一條 為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根據建設部《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管理。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城鎮最低收入家庭...
一般代指政府為低收入居民和弱勢群體提供的住房援助,使其具備基本的住房條件。住房保障這個概念在改革開放之前的政治與社會發展語境中是不存在的,因為城市居民住房基本都是由政府或單位解決的,公房是主流,私房只是零星存在,可以不嚴格地...
民政部門根據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名單,負責對城市低收入家庭進行認定;房產管理部門負責對住房及購置住房信息進行認定;公安部門負責對家庭成員、居住情況以及購置車輛信息進行認定;稅務部門負責對納稅信息進行認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
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統計局頒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第162號令)和《襄樊市市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襄樊政發〔2006〕28號 ),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建住房〔2005〕122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民政廳,直轄市建委(房地局)、民政局:為規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完善廉租住房工作機制,我們制訂了《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
第一條為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規範保障性住房的申請、審核、準入、退出與後續管理,根據《河北省城鎮住房保障辦法(試行)》(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6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冀州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和《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等規章及有關檔案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範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第三條 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中,明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固始縣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 管 理 辦 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和完善我縣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據國發[2007]24號文和《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建設部令162號),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城鎮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據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和建設部《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
為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和《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等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第二條 ...
《潢川縣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暫行辦法》已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望結合工作實際,切實抓好貫徹落實。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 詳細內容 潢川縣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 暫行辦法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第一章總則...
曲靖市城區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供給和分配體制,改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條件,根據《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和建設部、財政部、民政...
本實施細則所稱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具有本市西秀區、開發區中心城區常住居民戶口且符合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和住房困難標準的居民家庭。本辦法所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是指政府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省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黔府發〔2007〕2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以下簡稱城鎮)公共租賃住房的規劃、建設、分配、使用及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公共租賃住房,是指政府投資建設,或者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投資建設,限定...
為規範社會救助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中城鎮低收入家庭的認定工作,確保認定的科學合理、準確無誤,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根據國家八部委《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民發〔2008〕156號)等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
(一)人均收入不超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已接受民政部門連續救助12個月以上;(二)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足8平方米。第七條 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及人口的核定,以民政部門認定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及人口為準...
保障我縣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據《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和《納雍縣廉租住房管理暫行規定》的...
第二條城鎮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單位在住房領域中實施保障職能,向具有城鎮常住居民戶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對低廉的普通住房。第三條攀枝花市行政區域內的廉租住房建設、管理必須遵守本辦法。第四條市、縣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