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寧區住建局

2005年7月21日成立邕寧區建設局,因我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重新設定,於2011年2月8日更名為邕寧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增掛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邕寧區住建局
  • 成立:2005年7月21日
  • 更名:2011年2月8日
  • 幹部職工:40人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人員分工,

單位簡介

2005年7月21日成立邕寧區建設局,因我城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重新設定,於2011年2月8日更名為邕寧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增掛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為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不再保留建設局和人民防空辦公室。原建設局的職責、人民防空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區防震減災指揮部辦公室、城區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管理辦公室設在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明確其加強城鄉建設規劃統籌,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的相關職責,同時承擔國防動員委員會的具體工作。辦公地點位於青秀區仙葫開發區仙葫大道東段,單位性質屬行政機關全額撥款單位。邕寧區住建局內設機構有:行政辦公室、財務科、建設項目辦公室、綜合股。下轄邕寧區村鎮規劃站、邕寧區質量監督管理站、邕寧區房屋管理所、邕寧區燃氣管理站、邕寧區城建檔案館、城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城區防震減災指揮部辦公室、城區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管理辦公室等,南寧市邕寧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立局長(兼黨組書記)1人,副局長(兼黨組副書記1人)2人。全局有幹部職工40人。其中機關行政幹部11人,事業單位29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有關住房保障、城市建設、村鎮規劃、工程建設、城市綜合開發、人民防空、物業管理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房屋建築、公用事業項目工程建設行業管理;負責相關新建、改建、擴建、維修工程(包括私人建房)的報建、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以及工程安全監督、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城市規劃區外的鄉(鎮)、村規劃管理。
四、承擔推進轄區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責任相關建築工程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的推廣和管理工作。
五、協助市建委對相關燃氣行業安全的監督管理,擬訂燃氣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六、擬訂城區人民防空預案、戰時人口疏散方案,戰時組織開展城市防空工作;負責城區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管理和維護工作,保障人民防空通信暢通;負責城區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和維護工作;負責城區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培訓。
七、承擔城區人民政府賦予的防災任務,利用人防系統設施、專業隊伍和信息保障等資源,參與搶險救災和應急救援工作。
八、負責轄區住房保障對象資格初審、年審工作,調查保障對象違規行為。
九、負責集體土地上的房屋登記受理、初審,代為頒發房屋權屬證書;負責房地產交易及住宅租賃管理工作。
十、指導、監督轄區內物業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安全管理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舊城改造工作的動態管理;承擔項目前期調查、提出項目實施意見及改造方案等工作;負責城區內單棟改造,經鑑定為危房的私人自建房的維修、改建的舊房改造工作。
十二、城區防震減災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其主要職責:負責國家防震減災和區、市地方防震減災法規的監督和檢查及地震監測台(站)的管理維護;負責建築工程抗震設施行政許可和地震行業質量與技術監督管理工作,組建、培訓地震緊急救災隊伍,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各鄉(鎮)和各單位的防震減災工作。
十三、城區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管理辦公室設在城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建築施工企業勞動保險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建築安裝工程勞動保險費收取工作;負責對企業勞動保險費的使用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編報勞動保險費收支報表、業務經費預決算報表;負責向同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上級勞動保險費管理機構匯報工作情況。
十四、承辦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分工

顏立中黨組書記局長
主管行政辦公室、財務室,主持住建局黨組和局行政全面工作。
陸秀梅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房管所、燃氣站、黨建工作、創建節水型城市工作、群團組織工作、計畫生育工作、老幹部管理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工作。
許凌波黨組成員副局長人防辦主任
主管人民防空工作,分管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站、勞保辦、項目辦、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工作。
黃煒 副局長
分管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站、牆改辦、危改辦、城鄉風貌改造、統籌城鄉配套改革、防震減災辦工作。
梁達環主任科員
負責維穩工作,協助許凌波副局長開展工作。
覃乾春主任科員
負責打擊“兩違”、糾風工作,協助陸秀梅副局長開展工作。
李 霖副主任科員
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協助黃煒副局長開展工作。
潘翠新副主任科員、辦公室主任
負責辦公室、後勤保障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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