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遼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為遼源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時間:2009年
  • 地區:遼源市
  • 性質: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基本信息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9號),設立遼源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再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給市衛生局。
(三)將市衛生局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保健食品、化妝品、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和工作規劃。
(二)負責消費環節食品許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三)負責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以及保健食品的審批工作;監督執行國家保健食品市場準入標準,負責保健食品的初審工作;組織開展保健食品、化妝品的安全檢測和評價工作;擬訂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定期向社會發布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信息。
(四)監督實施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五)組織實施國家和省藥品管理的法律、法規、條例;依法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和藥品行政保護制度。
(六)組織實施國家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有關國家標準;組織實施國家醫療器械產品行業標準、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負責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審查批准;負責對全市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
(七)監督執行國家藥品標準;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執行國家保健品市場準入標準;貫徹落實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協助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藥品、保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及醫療單位製劑初審(形式審查)工作。
(八)監督實施國家藥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九)監督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藥品、醫療器械質量;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十)依法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及特種藥械。
(十一)指導全市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稽查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來信來訪、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工作;承擔統計、綜合信息管理工作;負責領導批示和重要政務的督辦;負責應急管理的組織協調;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消費環節食品和藥品、醫療器械安全管理方面的外事行政工作;承擔有關新聞宣傳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宣傳貫徹、監督執行國家和省藥品、食品、保健品、化妝品方面的法律法規;參與全市大案要案的審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工作;負責制定食品藥品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食品許可科。
負責擬訂保健食品、化妝品、餐飲服務環節許可有關規範、程式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保健食品生產企業GMP認證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國產特殊用途化妝品初審的有關協調工作;負責對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四)食品安全監管科。
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安全管理規範的監督實施;負責保健食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和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監管有關的工作信息;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五)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實施國家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及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貫徹實施國家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依法監管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藥品;負責上級委託的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藥品購用證明的初審工作;參與藥品生產許可證、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變更許可事項的現場考核工作。
(六)註冊科。
負責監督實施國家藥品、保健品、化妝品標準;負責上級委託的仿製藥、直接接觸藥品、醫療單位製劑品種的包裝材料和容器、藥用輔料、保健食品、化妝品註冊工作;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負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工作。
(七)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醫療器械的研製、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上級委託的二、三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申辦、變更申請的初審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工作。
(八)藥品市場監督科。
監督實施國家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零售企業資格認定工作;依法監督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藥品的違法行為;負責藥品廣告、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和交易行為的監督工作;負責藥品應急管理、產品召回和案件查處工作。
(九)行政審批辦公室。
根據國家和省關於藥品監管以及保健食品、化妝品、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涉及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檢驗、檢測、鑑定、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由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十)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及勞動工資等管理工作;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職工考核、獎懲工作;擬訂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培訓、申報、初審、聘任等工作;協助省局做好本地區執業藥師資格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財務審計科。
負責擬訂財務、會計、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機關、直屬單位和縣級機關、直屬單位財務和管理監督;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市級機關、直屬單位和縣級機關、直屬單位的人員經費、業務經費、裝備經費、基礎設施經費及食品藥品檢驗經費預算、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機關、直屬單位和縣級機關、直屬單位財務經費和資產;負責直屬單位和縣級機關、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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