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衛生局

遼源市衛生局

遼源市衛生局是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遼源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9號)設立的,為市政府工作部門。遼源市衛生局掛遼源市中醫藥管理局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源市衛生局
  • 類別:政府機構
  • 內設機構數:7個
  • 地址:遼源市龍山區人民大街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三)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市衛生局。
(四)增加組織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參與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等職責。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
(六)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
(七)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全省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結合我市實際,研究擬訂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目標和工作計畫;依法組織擬訂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貫徹實施國家藥物政策。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擬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範,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負責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擬訂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組織擬訂全市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全市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全市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理,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信息。
(九)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病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督管理,擬訂醫療機構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一)組織擬訂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技攻關項目,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二)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負責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十三) 負責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四)指導擬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7個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管理工作;負責衛生事業有關政策的調研及重要檔案的起草;負責協調和督促各科室業務工作及會議組織、文秘綜合、信息、信訪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系統人力資源管理、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系統黨務工作和社團組織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和班子建設;指導基層單位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指導衛生系統各類學會工作。
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專項建設規劃,推動區域衛生規劃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財經法律、法規及標準,依法管理醫療衛生機構的事業經費和財經活動並對其進行財務審計、監督;定期開展衛生經濟運行狀況的分析與評估;調整全市衛生投資方向和衛生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擬訂全市衛生裝備管理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和調整醫療衛生收費標準;負責系統基建項目及機關的後勤管理工作。
醫政科
組織實施全市醫療事業發展規劃,貫徹醫療技術人員執業標準和醫療機構管理法規;負責各類醫務人員執業準入管理和監管工作;貫徹《吉林省血液管理條例》;負責全市醫院分級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村醫療衛生工作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負責護理質量監管工作;負責全市重大醫療糾紛、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對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醫療廣告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全市婦幼衛生工作;負責醫療機構中有關藥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實施緊急醫療救護;指導全市各級醫療單位開展徵兵、招生、招工體檢以及勞動鑑定等社會性醫療服務工作。
防疫監督科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衛生防疫工作的法規、條例和暫行辦法,擬訂全市重大傳染病和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疾病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監督、指導實施;起草衛生防疫配套規範性檔案;遇有重大疫情和自然災害,組織全市衛生技術力量控制疾病的發生和蔓延;依法對職業病、公共場所、水質等實施衛生監督指導;負責協調落實地方病、愛滋病防治工作任務;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愛國衛生的法律、法規及條例;統籌協調各部門落實全市城鄉社會性公共衛生管理及經常性的檢查工作;負責組織民眾性的社會衛生監督活動;負責健康教育、農村衛生、改水改廁的管理規劃、指導工作。
衛生應急辦公室
負責起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並組織演練工作;負責組織對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的培訓;承辦救災、反恐、中毒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衛生問題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協調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負責全市12320電話熱線的管理和有關事項的辦理工作。
中醫科
貫徹執行國家中醫藥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中醫、中藥及中西醫結合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規劃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運行機制的改革,管理指導中醫師承教育;監督管理各類中醫醫療機構;負責中醫藥科研管理及科研成果轉化工作;指導和協調中醫藥對外學術交流與技術合作。
行政審批辦公室
根據國家和省關於衛生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衛生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查、論證、審核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衛生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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