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源市應急管理局

遼源市應急管理局

遼源市應急管理局是遼源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機構,作為遼源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源市應急管理局
  • 外文名:Liaoyuan Emergency Management Bureau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縣(區)、遼源經濟開發區和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及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市級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遼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協調省和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縣(區)、遼源經濟開發區和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上級劃撥和市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區)政府、遼源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市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承擔煤炭行業管理職責,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等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擬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市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1.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
2.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氣象局、市林業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種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指導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林區和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負責指揮森林和草原火災的初期處置和火場信息的匯總上報工作。
(5)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市級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規劃財務科、科技和信息化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編制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統籌協調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承擔相關技術服務機構和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專家管理工作。
(二)綜合協調指導辦公室。負責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綜合性工作;指導協調監督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和考核工作;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應急協調和預案管理科(風險監測和綜合減災科)。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各縣(區)、遼源經濟開發區和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建立較大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擬訂市級綜合防災減災制度規定並組織實施;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駐遼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市減災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四)救災和物資保障科(應急裝備管理科)。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負責市級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組織擬訂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規劃、計畫、配備標準並組織實施,統籌指導全市加強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建設,組織開展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使用培訓,負責應急搶險救援、救災裝備管理工作。
(五)火災防治指導科。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火災撲救工作,指導森林和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承擔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六)防汛抗旱指導科(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指導科)。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航空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較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和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一科。負責煤礦、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長輸油氣管道除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負責煤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和指導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煤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編制煤炭安全生產規劃;組織指導煤礦科技進步工作和煤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發布。參與煤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依法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八)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二科。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負責化工 (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組織指導市內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相關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三科。負責工商貿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承擔工商貿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政策法規科(調查評估和統計科)。組織起草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救災有關規章草案,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執法監督綜合性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工作;綜合協調調度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協調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
(十一)宣傳教育科。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新聞發布、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等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培訓工作,依法組織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和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
政治部。協助開展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政治部日常工作由機關黨委承擔。
行政審批辦公室。根據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其他政務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和服務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資質審查、現場勘察、檢驗檢測、評估論證、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及審核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管理;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應急管理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建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統戰等黨群工作。承擔局黨組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責任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負責扶貧攻堅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應急管理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學廣
副局長:孫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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