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促進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產業結構調整力度的不斷加大,全省勞動力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為了緩解就業壓力,開發就業崗位,促進城鎮勞動力就業,發展經濟,經濟社會穩定,現制定全省促進就業工作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政府關於印發遼寧省促進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
  • 發布單位:80602
  • 發布文號:遼政發[2001]23號
  • 發布日期:2001-07-06
  • 生效日期:2001-07-06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遼寧省促進就業工作方案的通知
(遼政發〔2001〕23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遼寧省促進就業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遼寧省人民政府
2001年7月6日
遼寧省促進就業工作方案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和產業結構調整力度的不斷加大,全省勞動力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為了緩解就業壓力,開發就業崗位,促進城鎮勞動力就業,發展經濟,經濟社會穩定,現制定全省促進就業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促進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為目的,堅持政府促進就業、市場調節就業、勞動者自主擇業的就業方針,動員全社會力量,完善就業政策,增加就業形式,拓寬就業渠道,促進勞動力儘快就業。
“十五”期間全省開發就業崗位300萬個,其中:向第一產業轉移10萬人,第二產業創造就業崗位安置60萬人,通過發展第三產業實現就業180萬人,勞務輸出50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
2001年,促進70萬人就業。其中,下崗職工實現再就業30萬人。
二、實行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
(一)就業工作職責。各級政府是本地區促進就業的責任主體,政府一把手是就業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勞動力就業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各級政府負責對本地區就業工作總體規劃、制定政策和協調指導。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就業目標的落實、就業崗位的開發,促進就業獎金的籌集。
(二)就業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實行就業工作目標責任制。省政府每年對各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分別下達就業工作目標,各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將就業目標層層分解落實並納入工作目標管理體系之中。各單位主要領導為工作目標責任人。
省政府把就業工作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各市和各部門主要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進行動態監督和檢查,實行月報告、季考核、年評定。對優秀的獎勵,連續兩年不達標的進行批評,並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三、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
(一)大力發展第三產業,擴大就業容量。各級政府要把發展第三產業,擴大就業,作為當前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來抓。把增強和完善城市功能與發展第三產業緊密結合起來,重點是商品流通業、旅遊業和社區居民服務業。開展“百條商業街建設工程”,發展批零商業和餐飲業,擴大城市商品流通產業的就業容量,每年增加10萬個就業崗位。鼓勵開發旅遊市場,發展鄉村、民俗等特色旅遊,擴大旅遊接待能力,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每年增加10萬人就業。鼓勵發展社區物業服務、飲食服務、家政服務、保健服務和文化娛樂服務。開發社區就業崗位的重點是,結合社區居民多方面、多層次生活服務的需要,大力開發托幼托老、配送快遞、家庭護理、修理維護等便民利民服務崗位,特別是開發社區保潔、保全、保綠等社會公益性就業崗位,每年促進15萬下崗和失業職工在社區家政服務領域實現再就業。此外,還要大力發展交通運輸、倉儲、通信業及文化、教育、體育等大文化產業,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
(二)加快發展中小企業,增加就業崗位。要從勞動力就業現狀出發,在發展資本和技術密集型企業的同時,特別注意發展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各級政府要在資金、信貸、稅收等政策上予以積極扶持。要支持小企業向“小而精”、“小而專”、“小而特”的方向發展,逐步形成以城鎮集體、鄉鎮集體和私營企業為主體的中小企業群,爭取每年吸納10萬勞動力就業。
(三)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開闢新的就業門路。要加大政策引導,創造良好條件,幫助民營經濟解決好發展中的問題,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快速發展。要繼續開展“手拉手、連心橋”活動,鼓勵個體和私營業主,每年爭取幫助和引導15萬名下崗、失業職工自謀職業或到民營企業就業。
(四)推進小城鎮建設,發展農村種養殖業。各級政府要把小城鎮建設作為農村剩餘勞動力轉移的基本途徑,擴大小城鎮就業空間,減少到大中城市就業的壓力。結合小城鎮建設,積極發展鄉鎮企業,實行“種、養、加、技、工、貿”一體化經營,加快城鎮化進程。支持和鼓勵城鎮第二產業富餘人員到農村開發荒山、荒地、荒灘,綜合治理小流域,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各級財政部門可以用支農資金安排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社會服務體系建設,為城鎮富餘勞動力從事農式產業創造條件。
(五)積極開展省外、境外勞務輸出。按照有償服務、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充分發揮省、市各級各類駐外辦事機構的作用,廣泛收集市場信息,加大勞務輸出力度。要實施“走出去”戰略,把勞務輸出同境外投資結合起來,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成建制到省外、境外進行項目承包,帶動富餘勞動力向省外、境外轉移,每年力爭輸出10萬勞動力。
(六)今年(2001年)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幾項大型的促進就業活動,推動全省就業工作。
1.由勞動保障、民政、工會、婦聯、共青團等單位共同組織,在全省街道、社區居民委開展“創建百家社區就業示範基地,培養千名社區就業帶頭人”活動,確保15萬名下崗和失業職工今年(2001年)在社區家政服務領域實現再就業。
2.在全省開展“就業援助行動”,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困難人群中,喪偶或離異撫養未成年子女或老人、夫妻雙方均下崗或失業、現役軍人家屬下崗或失業,以及年齡較大就業困難等特困群體,實施就業援助。通過建立就業扶持資金、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上門指導、貼近服務、專項扶持等辦法,今年(2001年)幫助3萬名特困群體人員實現再就業。
3.認真做好關閉破產礦山所在地職工安置工作。組織各市有關部門和企業到關閉破產礦山所在地開展“勞務輸出對接”活動。為關閉破產礦山需安置職工提供就業崗位信息、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全年為阜新和北票等地區破產關閉礦山提供1萬個用工信息。
4.由省勞動保障廳組織北京地區商業、旅遊、糧食等行業到遼寧舉辦勞務協作洽談會,擴大勞務輸出渠道,爭取今年(2001年)輸出2000人。
(七)運用靈活的就業方式促進非正規部門就業。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微型企業、家庭企業、獨立服務者等非正規部門就業的調查研究,儘早建立一套促進非正規部門就業的政策法規和服務體系,滿足市場多形式、多層次的就業需求。
四、強化促進就業的政策和工作措施
(一)制定落實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省政府將對近幾年出台的促進就業的政策進行全面清理和調整,重新制定和完善全省促進就業的若干政策。各市政府要進一步完善現行政策,制定配套措施。同時要抓好各項促進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組織有關部門,對促進就業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每半年對優惠政策落實情況進行一次通報,對落實好的部門給予表揚,沒有落實的部門進行通報批評。有條件的市要實行就業優惠政策卡制度,監督政策的執行。要廣泛宣傳促進就業的各項優惠政策,讓廣大勞動者充分了解、掌握、運用政策。
(二)強化就業培訓工作。今年(2001年)全省要完成35萬人的培訓任務。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培訓工作的投入,努力提高勞動者的就業能力。繼續推行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的辦法,加強再就業培訓與就業的銜接。發揮就業信息對培訓的導向作用,提高培訓的有效性、針對性和實用性,使培訓就業率達到60%以上。要全面推行創業培訓,對小企業經營者、下崗和失業職工中有創業要求的人員進行經營指導和培訓,提高創業的成功率。各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中專)及各級勞動保障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所屬的職業學校培訓基地和就業培訓中心、社會力量辦學單位,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教育資源,按照同級政府下達的培訓計畫組織培訓,各級財政部門要給予一定的培訓補助費。
(三)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各級政府要抓到勞動力市場科學化、規範化、現代化建設,合理布局,提高質量。3年內,職業介紹機構要達到1350所。其中:瀋陽、大連、鞍山、撫順、本溪等大城市要有3所交流大廳面積在800平方米以上功能齊全的中心勞動力市場;丹東、錦州、營口、阜新、遼陽等中等城市,每市要有2所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中心勞動力市場;其他市要有1所中心勞動力市場;縣區、街、鄉職業介紹機構要按照規劃合理布局。形成以市級勞動力市場為中心,縣區職業介紹所為骨幹,街、鄉職業介紹機構為補充的全省勞動力市場網路。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對勞動力市場建設的投入,今年(2001年)要力爭建成省勞動力市場信息監測中心並投入運行,明年(2002年)10個市實現市內城區互聯,2003年全省14個市全部實現本城區互聯並與省聯通。同時,要全面提高勞動力市場的工作質量,加強就業崗位信息源的建設,提高信息的數量和質量。加強就業信息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專兼職就業信息員隊伍。擴大用工信息來源,完善企業空崗報告制度。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要積極做好就業服務工作,免費為失業人員提供政策諮詢、職業介紹。
(四)完善就業服務體系。各市、縣(市、區)要進一步完善現有就業服務機構,街(鄉鎮)、社區要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逐步形成市、縣(市、區)、街、社區四級就業服務網路,為實現對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的社會化管理和服務提供組織保障。各級就業服務機構要擴大服務範圍,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要廣泛開展對各類用人單位和城鄉勞動者的勞動保障代理業務;要在公共職業介紹機構開設視窗,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就業信息和就業指導。要建立覆蓋全省的就業統計指標體系,政府有關部門和就業服務機構要按照統計指標分工,做好統計工作,及時反映就業的基本情況,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五)建立就業扶持資金。各級政府都要建立就業扶持資金。資金來源為:財政預算安排、失業保險基金中按不高於10%的比例提取的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企業贊助、社會募捐等。就業扶持資金主要用於勞動力市場建設、職業介紹信息網路建設、再就業人員的培訓、特困群體人員就業的補貼和促進就業的獎勵。省級就業扶持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辦法由省財政和勞動保障部門另行制定。
加快建立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將下崗職工、就業轉失業人員創辦的小企業,以及以安排下崗職工、就業轉失業人員為主的小企業,作為中小企業信貸擔保體系的重點服務對象。
(六)規範企業用工行為。企業要千方百方挖掘內部潛力,通過發展多種經營,創辦獨立核算的經濟實體安置富餘人員。認真貫徹就業準入制度,實行持證上崗。要規範企業的裁員程式,有計畫、有步驟的分流企業富餘人員,減輕就業壓力。企業用工要依法簽定勞動契約,並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障費用,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各市要合理利用本地就業崗位資源,合理配置內外勞動力資源。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允許外來勞動力就業的崗位和工種目錄,引導外來勞動力有序流動。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大執法監察力度,規範企業的用工行為。
五、動員全社會力量,做好就業工作
就業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動員全社會各界力量,形成促進就業的合力。計畫部門在制定地區經濟與發展規劃和審定項目時,要統籌考慮就業崗位的開發;經貿部門要結合自己的職責,積極配合做好下崗職工再就業工作;財政部門要多方籌集資金,建立就業扶持資金;工商部門要在辦理執照、減免費用方面,簡化手續,熱情扶持;稅務部門要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銀行信貸部門要增加運用小額信貸扶持下崗、失業人員創業的力度;外經外貿部門及相關企業要積極開闢勞務輸出渠道,向境外輸出勞動力;勞動部門要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提供及時有效的就業服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在推進產業發展中,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街道和社區居民委要加強對下崗和失業人員的管理,積極發展社區和家政服務業。同時,要充分發揮工會、婦聯、共青團等民眾團體組織作用,爭取社會各界對就業工作的支持。
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就業工作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形式,深入宣傳國家的就業方針和就業政策,總結就業工作經驗,推廣再就業的先進典型,促進下崗、失業人員轉變就業觀念,增強再就業的信心。發揮新聯媒介的導向作用,為促進就業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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