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規定》在1997.05.26由遼寧省人民政府頒布。1997年5月20日遼寧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務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規定
- 頒布時間:1997年05月26日
- 實施時間:1997年07月01日
- 發布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
《遼寧省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規定》在1997.05.26由遼寧省人民政府頒布。1997年5月20日遼寧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務會議通過。
《遼寧省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規定》在1997.05.26由遼寧省人民政府頒布。1997年5月20日遼寧省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務會議通過。內容第一條 為做好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根據《遼寧...
制定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推進計畫,確保“十四五”期間編制50人(含)以上的省級、地市級機關和編制67人(含)以上的事業單位(中國小、幼稚園除外),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殘疾人就業。
大連市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規定為進一步安排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勞動就業,使殘疾人就業逐步普及、穩定、合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稱為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是指符合國務院或...
第一條 為保障殘疾人在社會生活中應有的合法權益,推動全市殘疾人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人辦法》和《遼寧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
瀋陽市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和《瀋陽市殘疾人保障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工作,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遼寧省實施辦法》和《遼寧省按比例分散安置殘疾人就業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安置就業的殘疾人,是指具有我...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瀋陽市按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辦法》(市政府令[2005]50號)第七條關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標準修改為:凡安置殘疾人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第十七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不低於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百分之一點七的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並為殘疾人提供適當的工種、崗位。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按其差額人數和該地區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確無條件安排的單位,應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不得以殘疾為理由辭退或裁減殘疾職工。被兼併或破產企業的殘疾職工應優先安置。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二條 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的,工商...
未達到規定比例的,應當按照其差額人數和本地區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對超過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其超出比例安排的殘疾人所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保險統籌部分,由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本市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招錄工作人員時可以單列一定數量的崗位,依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程式定向招錄符合崗位要求的殘疾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向所在區...
落實地方政府為重度殘疾人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資助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和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幫助殘疾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實現應保盡保。落實企業職工...
第二十四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照不少於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7%的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由縣級以上財政或稅務部門代扣或代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給予適當...
將就業困難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範圍,通過即時崗位援助、公益崗位安置、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加大就業援助力度。第二十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應當按不低於本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7%的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並...
凡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單位,每少安排一名殘疾人,每人每年按上一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的50%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第十三條 對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福利企業,有關部門在生產、技術、資金、信貸、物資、場地等方面給予扶持和照顧,...
為其中59名貧困家庭殘疾兒童提供每年2萬元生活救助,實現應救盡救;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7%,資助殘疾學生和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3295人次;開展殘疾人就業培訓服務 9000人次,實名制安置殘疾人就業4000 名;為296戶和5309戶...
第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優先為殘疾職工繳納社會養老、醫療保險費。第八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比例的單位,其差額部分,每少安置一名殘疾人,向殘疾人就業機構或其委託的代征機構按上...
第一條 為了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發展我市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
為保障殘疾人的勞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黑龍江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規定》,結合齊齊哈爾實際情況,制定了《齊齊哈爾市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2006年4月6日齊齊哈爾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