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 頒布時間:2003年07月19日
- 實施時間:2003年09月01日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6年5月30日 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對下列法規作如下修改:八、將《遼寧省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第七條第一款修改為:“煤礦企業應當依法取得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
第十八條 鄉鎮煤礦礦長應對本礦的安全生產和勞動衛生工作負責。礦應設安全衛生檢查員,作業班應設瓦期檢查員。第十九條 鄉鎮煤礦發生重傷和死亡事故,必須按《遼寧省職工因工傷亡事故處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第二十條 ...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178號 省 長張文岳 二○○五年三月一日 詳細介紹 遼寧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市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防止和減少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煤礦安全生產管理。第三條 市、縣(區)人民...
*註:該法規已被: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遼寧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89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發布日期:2011年1月13日,實施日期:2011年1月13日)廢止 簡介 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41號 詳細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
遼寧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局 2022年4月24日 全文 遼寧省地方煤礦安全監管局煤礦聯繫包保管理制度(試行)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進一步...
根據2011年1月13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47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遼寧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89件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13年12月25日遼寧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
為了規範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防止煤礦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有關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制定本規定。全文共十七條。檔案發布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廢止《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定點生產管理...
《煤礦安全生產條例》,國務院2023年立法項目。立法歷程 2023年5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務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計畫的通知》,擬審議的行政法規草案:煤礦安全生產條例(應急管理部、國家礦山安監局起草)。
該《條例》分總則、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保障、安全生產管理、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責任追究、附則7章40條,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經2013年12月21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政府第1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遼寧省政府令第286令《...
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制定本制度.總則 第一條 安全質量標準化是煤礦安全生產的基礎,是加強安全生產“雙基”建設、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和根本途徑。第二條 為保證安全質量標準化...
全面整治,嚴格規範,切實解決礦產資源開發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制度,逐步建立依靠科技進步、資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環境污染少、人力資源優勢得到充分發揮的新機制,全面實現我省礦產資源的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為振興遼寧老工業...
第七章 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75)一、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176)二、國有重點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制度規定(180)三、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制度(193)四、安全辦公會議制度(197)五、...
管理規定 為加強煤礦建設安全管理,規範煤礦建設程式,保障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促進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作以下規定:一、落實煤礦建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主體責任,強化建設單位安全管理職責 (一)明確建設項目安全管理主體責任...
委託方必須保證安全投入所需的資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將井下工程違規承包給第三方,及時向承托方傳達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及主管部門各項要求。委託方有上級企業的,上級企業要將託管煤礦納入安全管理範圍,實施監督檢查。第六...
《吉林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若干規定》是2000年5月1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地方法規。引言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116號)《吉林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若干規定》已經2000年5月16日省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黑龍江省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在2001.08.27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頒布。經2001年8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7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二00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一條 為加強小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消除小...
以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深入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動力,著力轉作風、改文風,發短文、發管用的文。《煤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短短188個字,將煤礦安全生產中最容易出問題的重點部位、環節,歸攏在一起,逐一作出最...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小煤礦,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核心定生產能力為30萬噸/年以下的煤礦。第三條小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第四條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預防小煤礦生產安全事故工作的領導。縣、區人民政府...
統籌考慮現有小煤礦數量、地區分布、開採條件、煤炭供需和對煤礦安全生產的影響程度等因素,按照突出重點、穩步推進原則,到2015年底全國關閉2000處以上小煤礦。工作重點 以遼寧、黑龍江、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雲南、貴州等省(市)...
《四川省小煤礦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01年1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長 張中偉 2001年2月5日 四川省小煤礦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小煤礦的安全生產管理,促進小煤礦健康發展,依據...
登記確認的範圍)內的小煤礦、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小煤礦、“四證”(即採礦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書)不全以及生產高灰高硫煤炭(灰分超過40%、含硫超過3%)的小煤礦,必須按照《緊急通知》有關規定全部...
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實施指南 《小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實施指南》是中國礦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
屬於煤礦日常的生產經營業務和企業生產經營自主權方面的工作和問題,由企業按照《企業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關規定自行管理。 本規定由遼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遼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第二條 安全生產管理採用分級負責制。各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本單位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制度。安檢科負責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的制度、目標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各分管領導、業務科室、區隊負責人是安全生產...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 第86號 修訂後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已經2015年12月22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