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編制發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我廳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結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廳認真貫徹條例的各項要求,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廳在入口網站各項專欄發布信息135條;通過省政府入口網站發布信息18篇,通過民心網發布信息120條。
2010年,我廳以網際網路入口網站為主要載體,結合審計工作實際,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通過黨政網和入口網站中的“工作傳真”、“圖片新聞”、“學習實踐活動”等網站欄目,及時更新政務公開內容累計270條;積極與《遼寧日報》等主要媒介溝通協調,通過《遼寧日報》和省政府網門戶站向社會發布了省審計廳開展民生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的相關內容;通過我廳網際網路站主動向社會發布了《遼寧省對口支援安縣災後恢復重建資金(項目)審計結果》和《遼寧省審計廳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審計結果公告》,充分發揮了審計機關信息公開的綜合效應;對錄用的2名軍隊轉業幹部和擬錄用的4名審計業務人員,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面向社會公開了招錄信息,並電話答覆多名報考考生提出的問題。
2010年我廳受理民眾諮詢問題1人次,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提問人滿意的答覆。
二、主要做法
(一)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相關工作機制
按照國家、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部署,我廳依據條例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關工作機制。一是進一步完善了保密審查制度。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遼寧省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的通知》(遼政辦發[2010] 67號)要求,堅持“先審查、後公開,誰公開、誰負責”和“一事一審”的原則,建立健全了保密審查工作機制。二是進一步完善了信息公開工作方案。詳細規定了信息公開的範圍、內容、形式、程式等,合理界定主動公開事項和依申請公開事項的範圍,並明確各部門的職責。三是進一步完善了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對於應當讓公眾知曉或參與的事項,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公開事項的變更、撤銷或終止,及時公布並作出說明。四是進一步完善了信息公開備案審核制度。嚴格限制不公開事項的範圍,準確把握和確定公開的內容、範圍、形式和時間,保證信息公開全面、真實、及時、有效。五是進一步完善了信息公開工作考核制度。廳機關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對各部門的信息公開工作實行不定期考核。
(二)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
根據條例和《遼寧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進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進一步明確了編制原則、主體、內容、組織保障和工作要求。
(三)完善政府信息發布渠道
一是以報刊、廣播、電視等大眾新聞媒介為信息公開的有效途徑,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審計事項,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二是以政府和省廳入口網站為載體,公開審計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提供政策諮詢,受理舉報、投訴。我廳通過入口網站和民心網將審計機關職能、機構設定、聯繫方式以及面向社會的公開內容在網頁公布,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效率和質量。
三是認真開展“政務公開日”活動。在“政務公開日”邀請民主黨派人士、特約審計員和被審計單位代表召開座談會,向與會人員宣傳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聽取他們對審計工作的意見建議,就審計機關政務公開、審計行風建設和審計隊伍作風建設等方面向他們徵求意見,並請他們今後進一步加強對全省審計機關依法審計、廉潔審計方面予以監督。與會人員對我廳依法開展審計監督工作、創新審計工作方式方法、嚴抓審計紀律和隊伍建設、認真開展政務公開等舉措深表贊同,並從關心審計、支持審計的角度,對審計政務公開方面的工作提出了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
四是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遼政辦〔2009〕26號)要求,向省政府辦公廳提供在省檔案館、省圖書館政府信息查閱場所送交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篇,總計25份。
三、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以來,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但與國家和省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要求還存在著一些差距,主要表現在部分主動公開的信息公開不夠及時,信息公開的流程也有待進一步完善。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提高我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增強信息公開的完整性、及時性、實效性,制定整改措施如下:
(一)進一步落實信息公開問責制。對應公開而未公開、或公開不及時的問題,落實追溯問責制,視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進一步規範信息公開程式。對檔案的制定程式進行梳理,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效率。
(三)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隊伍建設。通過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教育宣傳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素質,重點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組織協調、文字綜合、工作創新等能力,為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