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決議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決議》是2013年11月29日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遼寧省人大常委會關於進一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決議
  • 頒布時間:2013年11月29日
  • 實施時間:2013年11月29日
  • 頒布單位: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於我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情況的報告》並開展了專題詢問。會議一致認為,近年來,我省堅持“創新促進產業升級”的戰略導向,以全面推進國家技術創新工程試點省建設為載體,努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積極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科技創新對經濟的貢獻率不斷提高。但是,與國內發達省市相比,我省創新驅動發展仍然存在差距與不足,自主創新能力尚不能夠完全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為進一步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高我省自主創新能力,特作如下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要充分認識科技創新是加快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可持續發展的第一推動力量,進一步增強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按照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指導方針,構建創新體系,建設創新型遼寧。要培育創新意識,鼓勵發明創造、創新設計和技術革新,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創新環境,形成尊重科學、崇尚創新的濃厚社會氛圍。要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將科技創新擺在我省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以創新促轉型、以轉型促發展,全面提升遼寧社會經濟發展的質量、效益和競爭力。
二、增加政府科技投入,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
要逐步提高科學技術經費投入的總體水平,省、市、縣(區)人民政府財政用於科學技術經費的增長幅度,應當高於本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財政性科技資金要按照國家《科技進步法》所列事項增加投入,提高科技資金的使用效益。要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科技投入體系。要制定落實產業、稅收、金融、政府採購等政策,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推動全社會研發投入占GDP的比重持續穩定增長,力爭達到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三、培育科技創新主體,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要積極引導企業增強創新內生動力,促進研發機構在企業建立,優惠政策向企業傾斜,創新人才向企業流動,引導資金、技術、項目、人才等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切實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要加強對不同行業研發投入和產出的分類考核,通過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省自然科學基金等政策性引導資金,加強科技獎勵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引導和激勵。要建立科研項目經費後補助機制,引導企業先行投入開展項目研發活動。要採取多種有力措施,推動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提高研發投入所占比重、提高研發機構和研發活動所占比重、提高新產品產值所占比重,力爭實現三項指標達到並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四、壯大科研實力,發揮高校院所的重要作用
要引導高校、院所整合內部資源,壯大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的創新實力,提高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尤其要提高協同創新的能力。要用好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專項資金,推動高校、院所與企業共同組建特色鮮明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立聯合開發、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用合作機制。要將財政性科技資金的投入重點向基礎研究和套用研究傾斜,支持國家級和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及關鍵共性技術創新平台建設,鼓勵高校、院所結合我省實際,超前部署和發展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和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為遼寧老工業基地振興,發揮重要作用。
五、加強載體建設,促進科研成果轉化套用
要建立專業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成果供需平台,鼓勵科研人員運用自主智慧財產權創辦科技企業。培育和規範技術市場,使科技成果通過市場化交易實現轉化和產業化,逐步建立由企業主導的科技成果市場轉化機制。要調整高新區產業布局,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高新區內集聚,扶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建立健全按產業發展重大需求部署創新鏈的科研運行機制和政策導向,以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為核心,提升國家級高新區的綜合實力,著力將高新區打造成為科技創新和產業化發展的主戰場。
六、健全人才機制,加強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
要充分發揮人才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以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為重點統籌推進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要深入實施高層次人才培養工程,依託國家、省重大科研項目和重大工程,培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要堅持自主培養和引進海內外人才並重,抓住國家實施重大機遇,深入實施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雙千計畫”,有針對性地培養和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以及創新團隊。要用好用活省人才資源開發專項資金、省海外學子創業資金,切實提高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待遇,充分發揮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作用。要建立靈活的人才管理機制,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和流動的政策措施,形成有利於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
七、強化政府引導,拓寬科技與金融相結合的投融資渠道
要整合現有科技經費投入,建立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統籌資金,以政府股權投資和引導社會投資共同推進的市場化運作方式,積極引導金融資源向科技領域配置,搭建科技金融合作平台,增加創業投資基金的規模和數量。要改善科技型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加大科技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銀行設立科技信貸專營機構,探索支持科技創新的政策性融資方式,積聚社會資金,強化對科技基礎條件建設、高新技術研究及產業化的穩定支持,加大對重點科技工程和重大科技專項的資金投入。
八、加強人大依法監督,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深入實施
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要通過加強地方立法、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視察等形式,加強對科技創新工作的監督與支持。省人大常委會要督促省政府以《遼寧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和《遼寧省專利條例》出台為契機,抓緊研究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和配套檔案,確保各項法律規定落實到位。要加強對財政科技經費的監管,實施創新績效評價,形成從預算形成、預算執行到目標實現程度評價的全程監管體系。各級人大代表應認真履行職責,主動監督和支持科技創新工作,積極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推動創新型遼寧建設。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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