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的撤銷,遺囑人在設立遺囑後取消原來所立的遺囑。遺囑人可用另立新遺囑的辦法,或者用與遺囑意思相反的行為撤銷原來所立的遺囑。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都不能撤銷公證遺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遺囑的撤銷
- 定義:遺囑人在設立遺囑後取消原來所立的遺囑
遺囑的撤銷,遺囑人在設立遺囑後取消原來所立的遺囑。遺囑人可用另立新遺囑的辦法,或者用與遺囑意思相反的行為撤銷原來所立的遺囑。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都不能撤銷公證遺囑。
遺囑的撤銷 遺囑的撤銷,遺囑人在設立遺囑後取消原來所立的遺囑。遺囑人可用另立新遺囑的辦法,或者用與遺囑意思相反的行為撤銷原來所立的遺囑。但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都不能撤銷公證遺囑。
具體地說,遺囑的撤銷是指遺囑人對於自己原來所立的遺囑加以廢止,使還沒有發生法律效力的遺囑在將來不因其死亡而發生法律效力。修改遺囑(變更遺囑)指遺囑人對自己原來所立遺囑的內容部分地予以改變,並賦予修改後的遺囑發生法律效力的...
遺囑的撤銷 遺囑的撤銷是指立遺囑人取消自己所立的遺囑。取消原遺囑,遺囑的內容即無效。遺囑的變更、撤銷方法有下列幾種:(一)以書面形式明示變更或撤銷原遺囑。(二)以立新遺囑的方式變更或撤銷原遺囑。中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
就必然導致效力較低的遺囑的相應內容失效,衡量遺囑效力高低的原則是:1、公證遺囑優先於一般形式遺囑,遺囑人如欲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必須採取公證遺囑的形式方為有效,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2、後...
經公證的遺囑由公證員和遺囑人簽名並加蓋公證機關公章,製成一式兩份,分別由公證機關和遺囑人保存。公證遺囑的變更和撤銷也須經過公證機關。同一繼承有幾個內容相牴觸的遺囑同時存在時,以公證遺囑為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編第三...
遺囑的撤銷 遺囑成立後可以另一遺囑撤銷。上述的遺囑方式,也適用於撤銷遺囑的遺囑方式。此外,對撤銷遺囑的遺囑還定有更寬大的條件,只要它符合使原先遺囑有效成立的方式即可成立,不論這種方式是否符合立撤銷遺囑時的要求。例如一英國人...
一、遺囑的變更和撤銷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兩種。二、遺囑變更、撤銷遺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種:1、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且內容相牴觸的,推定變更、撤銷遺囑。現行繼承法第20條第2款規定: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
(4)遺囑人立遺囑時或其死亡時的慣常居所地法;(5)不動產所在地法,但只限於與不動產有關的遺囑。以上法律不包括各有關國家的國際私法,故沒有反致。公約還規定了遺囑的撤銷。遺囑方式的範圍及公約允許的保留事項。
共同遺囑在性質上如何去認定它?它是否是遺囑呢?學界有三種觀點:一是“雙方法律行為說”,認為共同遺囑是雙方法律行為,共同遺囑的訂立和撤銷都必須有雙方的合意方可。二是,“附條件或附義務的單方法律行為說”,該說認為可以把共同...
公證遺囑生效後,與繼承權益相關的人員有確鑿證據證明公證遺囑部分違法的,公證處應當予以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公證遺囑部分內容確屬違法的,公證處應當撤銷對公證遺囑中違法部分的公證證明。規定內容 第一條 為規範遺囑公證程式,根據《中華...
如果根據第一條指明的任何一種法律中的條件,被撤銷的遺囑處分為有效,則符合該法律規定的撤銷行為在方式上應為有效。第三條本公約不妨礙締約國現有或將來制定的法律規則承認上述條款所指法律以外的法律所規定的遺囑方式。第四條本公約亦...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定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定的,按照協定辦理。第一千...
本案即為一起因共同遺囑的撤銷而引發的家庭糾紛。盧玉某死亡後,牟某經公證撤銷了共同遺囑,但對於遺囑中夫妻互為繼承人的遺囑第一項,是否能夠撤銷,牟某與其子女持不同觀點,這也是本案的訟爭焦點。對於遺囑的撤銷和變更,《中華人民...
分別對遺囑效力,遺囑自由原則,受遺贈權的喪失,遺囑方式和種類,遺囑見證人,遺囑與遺贈的生效、失效、無效,遺囑的執行,遺囑的撤銷,特留份的比例,遺贈的扣減等作了規定。該法第五編為繼承法,共3章,88條。中華民國民法繼承編在...
1遺囑概述 遺囑的基本屬性 2有效遺囑的形式 發展簡史 法定形式要求是否正當?《遺囑法》第9條的修改 正式生效遺囑中所包含的檔案 特殊遺囑 3訂立遺囑的能力與意圖 能力 訂立遺囑的意圖 4遺囑的撤銷、變更、恢復生效與重新宣布 撤銷 遺囑...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第十四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第十五條 [繼承處理方式]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遺囑的一般規定]第十七條 [遺囑的形式]第十八條 [遺囑見證人]第十九條 [特留份規定]第二十條 [遺囑的撤銷、變更]第二...
第十九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第二十條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第...
被告有權以新立公證遺囑撤銷原公證遺囑,但遺囑應當在遺囑人即被告死亡後才發生法律效力,故原告請求被告於1999年4月15日所立的公證遺囑繼續有效的訴請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不予支持。被告所出具的承諾書系其真實意思表示,原告亦未提出...
第十六條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第十七條遺囑的形式 [文書範本07]自書遺囑 [文書範本08]代書遺囑 [文書範本09]遺囑公證書 [文書範本10]受贈公證書 第十八條遺囑見證人 第十九條特留份規定 第二十條遺囑的撤銷、變更 第二十一條附...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 第十四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 第十五條 繼承解決方式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第十七條 遺囑的形式 第十八條 遺囑見證人 第十九條 特留份規定 第二十條 遺囑的撤銷、變更 第二十一...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 第十四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 第十五條 繼承解決方式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十六條 遺囑與遺贈的一般規定 第十七條 遺囑的形式 第十八條 遺囑見證人 第十九條 特留份規定 第二十條 遺囑的撤銷、變更 第二十一...
案例29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案例30遺囑應當為未成年的人工授精所得子女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二十條 【遺囑的撤銷、變更】案例31 遺囑人可以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第二十一條 【附義務的遺囑...
七、代位繼承是否適用於遺囑繼承和遺贈 八、代位繼承和轉繼承 第三編遺囑 第十五章遺囑制度概述 一、遺囑的概念和法律特徵 二、遺囑制度在繼承法中的地位 三、遺囑與死因贈與 四、遺囑自由及其限制 第十六章遺囑的訂立、撤回、撤銷、...
案例23 蔡某甲、蔡某乙繼承糾紛案第十八條【遺囑見證人】案例24 連某某與秦某丙等繼承糾紛抗訴案第十九條【特留份規定】案例25 崔某與趙某繼承糾紛案第二十條【遺囑的撤銷、變更】案例26 雒某甲與雒某乙法定繼承糾紛抗訴案第二...
38.遺囑人以遺囑處分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遺囑的這部分,應認定無效。 39.遺囑人生前的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
侵害義務份的遺囑,法律認為不符合人倫道德,遺囑人的近親可提起“遺囑逆倫之訴”,以請求撤銷遺囑,恢復其法定應繼份,通常認為,這是特留份制度的最早源流。羅馬法上的義務份制度後被德國法接受,在此基礎上,德國法對其進行了若干改進...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扶養協定的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定的,按照協定辦理。第一千...
案例29 遺囑是否必須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案例30 遺囑是否應當為未成年的人工授精所得子女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第二十條【遺囑的撤銷、變更】【撤銷、變更遺囑的原則】案例31 遺囑人是否可以變更自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