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涼亭中學高二(2)班有55名學生,1月20日,班裡25名學生接到班主任吳某通知,要求他們春季入學時,交1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違紀保證金”。該做法被質疑“亂收費”,吳某則稱這么做是因為學生太難管理。對此,宿松縣涼亭中學校長賀金東表示,這是違背教育原則的,“以罰代管”的行為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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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來
“2015年春季入學報名的時候,不僅要交1000元違紀保證金,還必須和家長一同前來。”1月20日,宿松縣涼亭中學高二(2)班學生曉明(化名)接到了班主任吳某的通知。
班裡共55名學生,除曉明外,還有24名學生也接到吳某的通知,內容都是要求他們春季入學時交“違紀保證金”,金額從1000元到2000元不等。據曉明介紹,要求交1000元的學生,平時有過遲到、早退等行為,要求交2000元的學生曾打過群架。
“做錯了事,我們願意罰站,到政教處作保證也可以。”曉明說,這一要求遭到了同學們的一致反對,“交了違紀保證金後,在高三畢業前都不能再犯錯,否則就會被扣錢。”
而一兩千元,對於農村家庭不是個小數目。很多學生既害怕增加家庭負擔,也害怕被家長訓斥,所以遲遲不敢告訴家長。
原因
吳某在宿松縣涼亭中學教歷史。對於學生們的反映,吳某承認確有此事。“作為老師,我是不敢亂收費的。當初打算收‘違紀保證金’,是想錢收上來以後交給學校,讓學校代為保管,並開具收據。為此我提前跟領導說了,不過領導當時沒表態。”
後來,吳某沒有經過學校授權就通知學生,沒想到學生們極力反對。吳某表示,此舉實屬迫不得已,“現在老師不能罵學生,不能打學生。我就是想通過這種辦法,看能不能讓學生的紀律好一點,學習勁頭大一點。”
吳某還說,班裡學生大多來自當地農村家庭,很多家長在外務工,學生受到的制約非常有限,“一些學生養成了自由散漫的毛病,曠課、打架。學校想了很多辦法,但效果都不是很明顯。”眼看高三越來越近,老師們都在為學生暗暗著急。
“個別學生不服管教,擾亂班級教學,妨礙其他學生學習。讓他們交違紀保證金也是無奈之選,因為想不出更好的辦法。”吳某說。
觀點
對於吳某的做法,該學校校長賀金東表示,這是違背教育原則的,是不被允許的,“就算要處分學生,也是學校的事,不是班主任說了算,學校會立刻叫停。”
而針對學生的違反紀律行為,學校也有相應的懲罰措施,要經過嚴格的程式,先由班主任申報,政教處審核,然後學校開行政大會決定處理辦法。“至於高二(2)班,第一個程式還沒走完。班主任只是提供了一個名單,名單後面還需有相應的材料。此外,一下子要處分這么多學生,也是不允許的。”賀金東認為,班主任吳某應該跟學生、家長進一步加強溝通,不能將處分當做解決問題的良藥,“班裡這么多學生違反紀律,作為班主任,也有管理上的失職。”
賀金東表示,下一步學校將加強班主任培訓,提高班主任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