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

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

《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DB36/T 788-2023)是2024年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西省地方標準,歸口於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地方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DB36/T 788-2023)規定了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檢驗項目、檢驗實施、必要時增加的檢驗項目、缺陷及問題的處理、檢驗結果及檢驗報告等內容及要求。該標準適用於裝運介質為液體危險貨物,工作壓力小於0.1兆帕,罐體材料為金屬材料或聚乙烯塑膠、聚氯乙烯塑膠、聚丙烯塑膠、玻璃纖維增強塑膠等非金屬材料,且與定型汽車底盤或半掛車車架為永久性連線的罐體及其附屬檔案的定期檢驗,不適用於真空絕熱結構罐體或有特殊要求的軍事裝備用罐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
  • 標準號:DB36/T 788-2023
  • 發布日期:2023-08-09
  • 實施日期:2024-02-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R01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220.11
  • 批准發布部門: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歸口單位: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 全部代替標準:DB36/T 788-2014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修訂情況,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是裝運含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等危險特性、容易致人傷亡、財產受損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液體貨物的罐式車輛。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的規定,對重複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使用單位在重複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2021年4月8日,交通運輸部等四部委聯合印發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治理工作方案,進一步規範罐車的生產、升級、使用和檢驗,提升貫徹安全運營水平,防範化解重大風險。雖然中國要求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應每年定期檢驗,但一直沒有相應的檢驗技術規範可遵循,截至2022年僅有針對壓力容器發布的《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但由於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罐體不屬於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對常壓罐體檢驗目的、項目、方法和結果評價等方面差別較大。罐車定期檢驗業務在江西省沒有一個統一的規範性技術檔案支撐,不利於檢驗機構開展工作,也不利於江西省罐車產業健康發展。特別是發生多起重大道路運輸液體貨物罐式車輛事故,影響惡劣,人民生命財產損失慘重,因此,有必要對地方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DB36/T 788-2014)進行修訂。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22年5月17日,根據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江西省市場監管局關於公布江西省地方標準集中複審結論的通知》(贛市監標〔2022〕5號)檔案要求,江西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地方標準開展修訂工作。
  • 成立標準修訂工作小組
項目任務下達後,江西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組織了長期從事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檢驗技術人員、罐車生產企業技術人員和標準技術研究人員成立了《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標準修訂工作小組,並制定出標準修訂工作方案。
  • 調查研究
通過對中國國家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1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GB 18564.1-2019)的仔細研究,結合江西省開展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情況的調查,組織修訂人員到罐體製造單位、罐體使用單位進行調研。
  • 分析資料
標準修訂工作小組對標準的使用範圍、罐體的使用單位、檢驗機構、檢驗項目和安全要求等問題進行了認真分析研究,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5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2號)、中國國家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1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GB 18564.1-2019)、行業標準《承壓設備無損檢測》(NB/T 47013)等國家有關規定、規章和技術標準而編制。
  • 編寫工作
根據修訂小組調研和資料分析的情況,按照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要求和格式,展開修訂《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相關工作。
  • 發布實施
2023年8月9日,地方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DB36/T 788-2023)由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4年2月1日,地方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DB36/T 788-2023)實施。

修訂情況

  • 修訂依據
地方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DB36/T 788-2023)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 內容變化
地方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DB36/T 788-2023)與地方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DB36/T 788-2014)相比,主要變化內容如下:
  1. 修改了第2章規範性引用檔案;
  2. 刪除了“壓力”、“排放系統”、“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液體”的術語和定義;
  3. 修改了“安全附屬檔案”、“ 液體危險貨物”的術語和定義;
  4. 增加了“定期檢驗”的術語和定義;
  5. 修改了檢驗機構與檢驗人員的要求,修改了檢驗周期的要求,修改了檢驗準備的要求;
  6. 刪除了使用單位的要求;
  7. 增加了檢驗受理的要求,增加了檢驗程式的要求,增加了檢驗項目總則;
  8. 修改了金屬罐體項目,修改了非金屬罐體檢驗項目;
  9. 增加了介質審查檢驗的內容及要求,增加了容積檢查的內容及要求,增加了最大允許充裝量核查的內容及要求,增加了檢查金屬罐體扶梯、操作平台、護欄有無掉焊、破損等情況的內容及要求,增加了檢查金屬罐體保溫層應無破損、脫落,罐底保溫層無積液等異常情況的內容及要求,增加了檢查金屬罐體法蘭密封結構是否完好,是否有泄漏痕跡,緊固螺栓有無腐蝕、鬆動、彎曲變形情況的內容及要求,增加了檢查金屬罐體裝卸管路系統設定應符合罐體設計代碼的內容及要求,增加了檢查金屬罐體人孔和注入口的密封墊、密封墊圈是否密封良好,有無鬆脫、殘缺、老化、變形等情況的內容及要求;
  10. 修改了金屬罐體安全附屬檔案檢查的內容及要求,修改了金屬罐體與底盤(或行走機構)連線部位檢查的內容及要求,修改了金屬罐體壁厚測定的內容及要求,修改了非金屬罐體與底盤(或行走機構)連線部位檢查的內容及要求;
  11. 增加了檢查非金屬罐體檢查罐體底部裝卸口的設定,裝卸口的密封蓋或密封式集漏器是否完好的內容及要求,增加了檢查金屬罐體非金屬襯裡有無鼓包、開裂等缺陷的內容及要求;
  12. 修改了非金屬罐體壁厚測定的內容及要求,修改了必要時增加的檢驗項目的內容及要求,修改明確了需進入金屬罐體內部進行檢驗的情況;
  13. 修改明確了需進行表面無損檢測及射線檢測的情況,修改了罐體試驗標題名稱,修改明確了罐體試驗的項目;
  14. 增加了非金屬罐體一般只進行耐壓試驗的要求,增加了氣液組合試驗的內容和要求;
  15. 刪除了缺出廠技術檔案及用戶檔案資料、巨觀檢查缺陷、結構缺陷、厚度減薄、容積不符合要求、射線檢測超標缺陷、超聲檢測超標缺陷、表面無損檢測超標缺陷、安全附屬檔案缺陷和整體壓力(滲漏)試驗不合格等的缺陷處理及結果評定的內容及要求;
  16. 修改了明確了整改意見通知書的填寫、發放及整改確認的要求,修改了定期檢驗結論,修改了出具檢驗報告和檢驗證書的內容和要求;
  17. 增加了檢驗報告應當有檢驗、審核、批准三級簽字,批准人為檢驗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或者其授權簽字人的要求;
  18. 增加了檢驗記錄、檢驗報告、檢驗證書的保存期限的要求,增加了檢驗報告、檢驗證書等檢驗信息公開共享的要求;
  19. 修改了附錄A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檢驗意見通知書;
  20. 修改了附錄B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合格證書,修改了附錄C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報告。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江西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付寧凱、湯志強、劉偉成、蘭清生、張路根、湯新文、單旭異、鄧轉志、吳超文、李平、程煒、胡冀軒、張琦、魏鄒華、胡祥志、周秋英、石昕、張慶懷、吳健、肖忠群、林剛、張小康、葉穎、劉偉、湯文斌、黃長輝、夏健、韓艷、董潔、樂洪甜、劉文斌。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基本要求
2
5檢驗項目
3
6檢驗實施
4
7必要時增加的檢驗項目
7
8缺陷及問題的處理
9
9檢驗結果及檢驗報告
9
附錄A(規範性)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檢驗意見通知書
11
附錄B(規範性)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合格證書
12
附錄C(規範性)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報告
1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規則》(DB36/T 788-2023)規定了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常壓罐體定期檢驗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檢驗項目、檢驗實施、必要時增加的檢驗項目、缺陷及問題的處理、檢驗結果及檢驗報告等內容及要求。
該標準適用於裝運介質為液體危險貨物,工作壓力小於0.1兆帕,罐體材料為金屬材料或聚乙烯塑膠、聚氯乙烯塑膠、聚丙烯塑膠、玻璃纖維增強塑膠等非金屬材料,且與定型汽車底盤或半掛車車架為永久性連線的罐體及其附屬檔案的定期檢驗,不適用於真空絕熱結構罐體或有特殊要求的軍事裝備用罐體。

引用檔案

GB 18564.1 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1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
GB 18564.2 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2部分:非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
GB/T 26929 壓力容器術語
GBZ/T 205 密閉空間作業職業危害防護規範
NB/T 47013.2 承壓設備無損檢測—第2部分:射線檢測
NB/T 47013.4 承壓設備無損檢測—第4部分:磁粉檢測
NB/T 47013.5 承壓設備無損檢測—第5部分:滲透檢測
JT/T 617.3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規則—第3部分:品名及運輸要求索引
參考資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