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規範

《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規範》是2020年07月2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規範
  • 標準編號:T/JMTX 015—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7月2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7月2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林達旋、呂澤培、趙榮賓、劉明鋒、鄭煥培、王洪亮、楊輝、張社維、梁永壯、韋涵靜

起草單位

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江門檢測院、中集車輛(江門市)有限公司、江門市徳駿石化運輸有限公司、江門市廣迅運輸有限公司、江門市江海區金溪貨運有限公司、廣東省江門市質量技術監督標準與編碼所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的要求和具體內容。 本標準適用於滿足下列條件的安全附屬檔案: a、滿足GB/T 12241-2005規定的安全閥; b、滿足GB 567.1-2012規定的爆破片; c、運輸GB 6944規定的、在50℃時蒸汽壓力不大於110kPa(絕對壓力)的第三類易燃液體,但不 包括其中的液態退敏爆炸品或具有毒害性、腐蝕性介質的道路運輸?罐式車輛上安裝的呼吸閥; d、滿足GB 18564.1-2019規定的緊急泄放裝置、緊急切斷裝置、真空減壓閥與導靜電裝置。

技術內容

4 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要求
4.1 基本要求
在一定的時間段內定期為安全附屬檔案做日常檢查保養,一、四季度每月檢查兩次(防凍結);其他二、三季度每月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應進行一次年度維護保養,並做好相關記錄,保持安全附屬檔案的正常使用狀態。
現場從事維護保養的作業人員需經過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相關專業技能的培訓方可進行作業,維護保養內容見附錄A。
4.2 維護保養單位
維護保養單位是指從事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維護保養的組織。包括自行維護保養的使用單位和具有相應資格證的維護保養單位。自行維護保養的使用單位應滿足以下條件:
(a)有專職或兼職的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管理人員;有5台以上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的應設專職管理人員;
(b)有相應的管理制度;
(c)配備必要的設備、工具、計量器具和檢驗測試的儀器。
使用單位無能力進行維護保養時,應當委託具有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製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資格的單位實施,但應簽訂相應工作契約,明確責任。工作契約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維護保養的施工性質、內容,執行的標準和要求;
(b)維護保養起止日期和時間頻次。維護保養周期每月不少於一次,契約期限一般應不少於 1 年;
(c)在故障回響時間、應急救援、配合重大活動等方面的約定;
(d)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維護保養單位應按國家安全技術規範、標準和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對安全附屬檔案實施維護保養,在施工現場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5 維護保養的工作要求
5.1 訂作業指導書
維護保養單位應制訂《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安全技術性能持續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的要求。《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
(a)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的日常和年度維護保養的項目、內容、方法和要求;
(b)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施工作業安全措施。
5.2  編制維護保養計畫和實施
維護保養單位應編制日常和年度維護保養計畫。
維護保養單位應明確維護保養職責,按計畫和《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
5.3 故障和事故隱患的處理
維護保養單位在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安全附屬檔案維護保養時發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報告使用單位管理人員,並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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