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1987年,在交通體制改革過程中,宜章縣交通運輸管理站的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劃出。次年年底,宜章縣交通運輸管理站更名為宜章縣交通運輸管理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章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 地點:宜章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歷史沿革,組織架構,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歷史沿革

1987年,在交通體制改革過程中,宜章縣交通運輸管理站的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劃出。次年年底,宜章縣交通運輸管理站更名為宜章縣交通運輸管理所。2011年10月宜章縣交通運輸管理所更名為宜章縣道路運輸管理所,為縣交通運輸局管理的副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組織架構

宜章縣運管所現有在編幹部職工96人(其中男性62人、女性34人),黨員30人,內設9個股室:辦公室、安全法規股、財務統計股、行政審批股、客運管理股、貨運管理股、駕維股、站場管理股、稽查股;下設5個運管站:梅田運管站、黃沙運管站、里田運管站、白石渡運管站、團結運管站。
自單位成立以來,縣運管所全體幹部職工在上級領導的關心、支持下,在所領導班子的帶領下,團結拼搏、奮勇爭先、敬業奉獻,雙文明建設碩果纍纍,多次受到上級黨委、政府和主管部門的表彰。2003年3月被郴州市交通局評為“郴州市交通系統文明運管所”;2004年3月被縣委、縣政府評為“文明示範視窗”;2001年和2005年被市運管處評為“全市運管系統規費徵收先進單位”;2007年3月,被湖南省道路運輸管理局評為“全省道路運輸管理系統雙文明建設先進單位”,被縣共青團評為縣“青年文明號”;2010年和2011年連續兩年獲得全縣“治超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2012年,縣運管所以開展作風大整頓和創先爭優活動為契機,大力加快運政隊伍建設,由內而外的積極開展運管機構改革,力爭在2年內實現交通行政執法形象“四個統一”,為運管事業的發展推波助瀾,為運輸市場發展提供優質道路運輸服務保障,為建設“六強六地三宜”新宜章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單位地址:縣城文明北路
宜章縣運管所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譚烈斌(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成員(兼)、所長):負責運管所全面工作。
李良州(支部書記):負責運管所黨務工作;分管作風建設、隊伍建設、創先爭優、綜治民調等工作。
陳洪志(副所長):分管道路貨物運輸、機動車維修、駕駛員培訓市場管理和治超工作。
李和平(副所長):分管道路旅客運輸、城市公共客運市場管理和運政稽查工作。
張 宏(副所長):分管辦公室、行政審批和“三創”工作。
陳永勝(工會主席):負責工會工作,分管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客貨運輸站場管理工作。
范明祥(副所長):局抽調,參加交通重點項目建設工作。

主要職責和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道路運輸和城市客運管理的政策法規,擬定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和計程車客運行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二)負責全縣道路旅客運輸經營、道路貨物運輸經營、道路運輸站場經營、機動車維修經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以及道路運輸其他服務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和計程車客運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城市公共汽車客運、計程車客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工作;
(五)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計程車客運、城市公共汽車客運從業人員的培訓、考試、發證及誠信考核工作;
(六)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工作;
(七)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客貨運輸經營者依法承擔搶險、救災、交通戰備等應急運輸任務;
(九)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和物流發展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宜章縣道路運輸管理所內設9個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編制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組織協調全所日常工作,起草、審核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負責值班、文秘、政務信息、督辦、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文印、宣傳、考核及重要會議會務工作;負責全所行政後勤管理、接待、安全保衛、綜合治理與穩定工作;組織、協調對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負責公務用車的調度、管理工作;負責所黨支部日常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辦全所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全所人員錄用、調配、勞資、福利、職稱評聘、考核獎勵、幹部任免及交流工作;負責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管理等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所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指導工、青、婦等民眾組織工作。
(二)安全法規股
負責道路運輸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工作;負責組織道路運輸行業發展的政策研究;負責本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管理有關工作;負責對全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行政執法活動指導監督檢查;負責本所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案件的處理,依法組織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道路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工作;負責組織全縣重大運政稽查活動;負責全縣道路運輸行業法制教育培訓和執法證件管理工作。
(三)財務統計股
負責組織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統計調查、分析、監督工作;負責編制和上報全縣道路運輸行業綜合統計資料;負責道路運輸行業計算機信息化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制度,負責日常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報表彙編等工作;負責制定並監督執行有關財務工作計畫和財務規章制度;負責道路運輸相關票據、牌證的管理工作;負責固定資產、基本建設、各項經費的管理工作。
(四)行政審批股(運政服務大廳)
負責全縣道路運輸經營業戶行政許可的受理、資料審查和相關牌證的列印發放工作;負責全縣道路運輸經營者經營證照的年度審驗、換證工作;負責道路運輸經營業戶檔案管理工作。
(五)客運管理股
負責實施全縣道路旅客運輸、計程車客運和城市公共汽車客運行業發展規劃及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公布客運市場供求信息;負責客運業務的銜接、協調和投訴處理工作;負責全縣出租汽車經營權出讓管理工作;負責客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和客運相關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全縣客運應急管理工作。
(六)貨運管理股
負責實施全縣道路貨物運輸、物流行業發展規劃及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道路貨物運輸投訴處理工作;負責貨運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和貨運相關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全縣貨運源頭治超、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工作。
(七)駕駛培訓和機動車維修管理股
負責全縣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統籌規劃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的布局、引導駕培行業的發展方向;指導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提高辦學質量、規範經營行為;負責審核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的辦學條件;負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結業考核發證工作;負責全縣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機動車維修行業發展規劃及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機動車維修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和相關從業人員考試、發證工作;負責重大維修質量糾紛的調解處理;負責機動車技術性能檢驗機構的委託管理工作;負責客貨運輸車輛技術管理及節能減排工作;負責全縣機動車維修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八)站場管理股
負責實施全縣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發展規劃及行政許可、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縣汽車站駐站管理及安全生產監督工作;負責客貨集散地運政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道路客貨運輸站場質量信譽考核和相關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全縣道路客貨運輸站場站級核定工作。
(九)稽查股(宜章縣道路運輸稽查大隊)
負責實施全縣道路旅客運輸、計程車客運、城市公共汽車客運、道路貨物運輸、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和機動車維修等行業的稽查工作;重點打擊非法營運,規範經營行為,維護道路運輸正常秩序。
為切實解決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堅決遏制群死群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集中整治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辦函〔2014〕59號)、省安委辦轉發國務院安委辦關於印發《集中整治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辦明電〔2014〕40號)和《郴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集中整治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郴運管貨運發〔2014〕124號)等檔案的要求,我所決定從2014年10月至12月份,在全縣範圍深入開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違法行為專項行動,現結合本縣實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上級有關檔案、會議精神,深刻吸取多起已發道路交通事故教訓,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堅持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嚴格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提高制度執行力,依法從嚴從重查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違法行為,堅決遏制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多發勢頭,確保全縣道路危貨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整治目標
集中整治道路危貨運輸違法違規行為,著力從依法運輸、持證上崗、安全裝卸、車輛安全可靠、路面監控等環節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從源頭和路面檢查兩個層面,加大執法力度,規範道路危貨運輸市場秩序,從嚴查處道路危貨運輸違法違規行為,全力防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
三、組織領導
為推動專項行動順利進行,成立由譚烈斌為組長,陳永勝、陳洪志為副組長,肖波、陳雪軍、楊兵林、曾建生、鄺軍波、彭孝標、譚祥輝、胡德銘為成員的縣運管所深入開展集中整治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所安全法規股,由肖波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
四、整治內容
(一)嚴格全面清查危貨運輸企業情況。要迅速組織人員力量深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逐一企業、車輛、從業人員進行全覆蓋式安全檢查,檢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檢查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情況,檢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是否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2號)第8條規定的標準和要求,罐體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第1部分:金屬常壓罐體技術要求》(GB18564.1-2006)要求,凡是非法改裝、罐體不合格的全部停運。要將“3·1”事故和“7·19”事故作為典型案例向所有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進行通報,督促企業對從業人員特別是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管理員開展警示教育。
(二)嚴格整治道路危貨運輸違法行為。要積極爭取縣政府的支持,與公安部門組成聯合執法隊,深入本地危險化學品裝載充裝和發貨的企業、站場等,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出發上路前的裝載狀況進行檢查,凡是非法運輸、無證運輸、超載運輸,車輛、罐體非法改裝偽裝,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不具備從業資格的,一律依法處罰。應依託交通安全執法服務站、超限檢測站,對途經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嚴格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可依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第59條、64條對非法運輸企業及駕駛員、押運人員進行處罰。
(三)嚴格整治道路危貨違法託運行為。要會同公安、安全監管、質檢等部門,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充裝企業、貨物站場及液化氣充裝單位進行明查暗訪,檢查危險化學品發貨和裝載查驗、登記情況,發現未按要求嚴格查驗相關內容,向非法改裝車輛、罐體不合格車輛、配備的駕駛員和押運人員不具備相應從業資格的車輛、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的車輛充裝或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要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進行處罰,並將處罰情況抄告同級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裝載危險化學品超過運輸車輛的核定載質量等違法情況,應及時向公安交管部門通報。
(四)嚴格整治危貨運輸車輛、罐體非法改裝問題。要對轄區內機動車維修企業和物流站場等場所開展明查暗訪,實施突擊清查行動,清查機動車維修企業車輛改裝和維修記錄,嚴查非法改裝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非法改裝罐式專用車輛罐體、非法改裝偽裝普通貨車用於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違法行為。發現機動車維修企業從事非法改裝的,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73條規定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經營許可。
(五)做好在用液體危貨罐車加裝緊急切斷裝置監管。要對轄區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在用液體危險貨物罐車數量、已安裝緊急切斷裝置的罐車數量等情況進行摸底排查。要督促、指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國家質檢總局 關於在用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加裝緊急切斷裝置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4〕74號)要求,嚴格執行《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GB18564.1-2006)強制性標準規定,逐台核查常壓罐式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加裝緊急切斷裝置情況並集中進行整改,確保2014年12月31日前為在用液體危險貨物罐車加裝緊急切斷裝置。對於已加裝緊急切斷裝置且具有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的液體危險貨物罐車,要做好登記工作。要加強與當地安監、工信、質檢、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解決加裝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自2015年1月1日起,仍未按照要求加裝緊急切斷裝置且無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的液體危險貨物罐車,要收回道路運輸證或公告註銷道路運輸證。
五、實施步驟及具體措施
(一)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2014年10月20日前)
要在10月底前制定下發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層層動員部署,組織危貨運輸企業進行自查自糾,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立即整改。所有非法改裝、偽裝、罐體不合格的危貨運輸車輛要全部停運,立即拆除、銷毀、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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