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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結合我縣實際,現就2008年農村沼氣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以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為要求,以改善農村生態環境和生產生活環境為目的,加強政策引導和資金扶持,堅持以發展農村沼氣為重點,不斷挖掘“三沼”綜合利用潛力,努力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
二、任務目標
1.2008年全縣計畫建設沼氣池5000口(國債項目3000口,省沼、市沼項目共2000口),配套改廁、改廚、改圈率均達到100%,沼氣池點火率達到100%。
2.池型全部採用10立方米貴州多功能A型池,嚴禁超體積建設。同時安裝抽渣、抽液、沖廁泵和便池。
3.各鄉(鎮)要建立1個以上沼氣協會和2個以上沼氣建設精品點,且每個點的建池戶不能少於該村組戶數的80%。
三、建設原則
遵循“政府引導、政策推動、農民為主、自建自用”的原則,堅持“一池三改”、集中連片和“三沼”綜合利用;堅持與“四在農家”、“畜牧小區”、新農村建設、“蔬菜示範基地”創建相結合;大力推廣“豬—沼—果”、“豬—沼—菜”、“豬—沼—糧”等現代農業模式,逐步形成養殖—沼氣—種植的良性循環體系,確保實施一片、成功一片、受益一方。
四、資金投入
1.資金籌措。以農民自籌為主、國家補助為輔,每口補貼標準為1300元,以爐具、配件、水泥及技工工資等形式補助。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應相互協調配合,多渠道籌措資金,整合項目資金捆綁使用,加快建設進度。沼氣建設經驗收合格後,縣財政按20元/口標準安排專項獎勵資金,並按50元/口標準劃撥工作經費(其中農業局35元/口,鄉鎮15元/口)。
2.資金管理。農村沼氣建設資金實行專戶專賬管理、封閉運行,補貼資金要足額補助到農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剋扣、截留、挪用。有關部門加強財務審計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虛報冒領現象發生,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五、組織管理
1.組織領導。縣農村沼氣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縣沼氣建設的統一領導、指揮、調度、協調及督查。各鄉(鎮)要進一步健全組織領導機構,精心組織,強化措施,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計畫任務。嚴格行政領導責任制和項目法人責任制,縣農業局,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縣能源辦主任為項目法人,項目法人對項目建設及運行管理負全責。要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農村沼氣建設作為一項惠民工程抓緊抓好。嚴格“兩包”責任制,各鄉(鎮)人民政府包項目的宣傳發動、包計畫落實、包任務完成,縣農業局及縣能源辦、鄉(鎮)農技站包技術指導、包質量。
2.工作職責。縣能源辦負責沼氣建設日常工作,具體職責包括:擬定全縣沼氣建設規劃及工作方案;負責全縣沼氣技工及管理人員的培訓;對全縣沼氣建設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沼氣建設質量;收集整理資料建立檔案;開展沼氣技術諮詢及培訓,組織供應沼氣建設工程配套建材和日常管理中所需零配件;草擬沼氣建設項目驗收方案及考評辦法。各鄉(鎮)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轄區沼氣建設,搞好宣傳發動、統一調度、落實任務、組織施工並完善“三改”,加強技工管理,強化質量監管,按照項目管理要求完善資料,組織開展自查,申請縣級驗收。
3.技工管理。所有技工必須經縣級以上相關部門技能培訓合格並持證上崗,由各鄉(鎮)人民政府組建並管理技工隊,每隊明確1名技術水平較高、組織管理能力較強的技工任隊長,嚴格按照契約實行統一管理。技工工資中預留15%作質量保證金,如無質量問題一年後再發放。
4.後續服務。縣能源辦及各鄉(鎮)農技站要切實開展沼氣技術諮詢、培訓及後續服務工作,各鄉(鎮)農技站要有1~2名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沼氣技術性(含爐器具維修檢測等)檢修工作,做好沼氣零配件供應等後續服務,確保沼氣池長期發揮效益。各鄉(鎮)建立沼氣專業協會,為沼氣農戶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5.安全管理。各鄉(鎮)要加大沼氣安全知識宣傳力度,提高民眾安全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施工中要張貼安全須知,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同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要安排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嚴密的安全預警機制,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切實消除在建池、安裝、使用、清池等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安全隱患。
6.質量要求。2008年沼氣池建設嚴格按照貴州多功能A型池的設計施工圖、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建池。縣農業局必須與施工隊簽定質量保證責任書,明確雙方職責。
7.檔案管理。各鄉(鎮)對每個項目全程跟蹤管理,建立檔案,嚴格按照項目規範性要求制定統一的項目用戶檔案卡、領料卡、質量驗收記錄、明白卡等;項目實施單位建池時,要在附屬實施上刻寫編號、建設單位、建設時間等永久性標識,標識內容要與建設檔案內容相一致;縣能源辦要嚴格按項目要求,按時報送項目進展情況,國債項目要將項目戶資料及時輸入農業部國債項目信息管理系統。
六、檢查驗收及考核
1.檢查。在縣沼氣建設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縣能源辦必須對項目建設工作進行經常性檢查、指導和督促,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2.驗收。縣級驗收:各鄉(鎮)2008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設任務後向縣級提出驗收申請,由縣人民政府組織驗收。上級驗收:由縣能源辦按上級要求申請上級部門驗收。
3.考核。按照縣有關考核方案對農村能源沼氣建設工作進行考核,嚴格兌現獎懲。
附:道真自治縣2008年農村沼氣池建設計畫分配表
道真自治縣2008年農村沼氣池建設計畫任務表
鄉(鎮)
| 國債項目
| 省沼項目
| 合計
|
玉溪鎮
| 300
| 200
| 500
|
上壩鄉
|
| 300
| 300
|
三江鎮
| 300
|
| 300
|
隆興鎮
| 300
| 100
| 400
|
棕坪鄉
|
| 300
| 300
|
舊城鎮
| 300
| 100
| 400
|
桃源鄉
| 300
|
| 300
|
忠信鎮
| 300
| 100
| 400
|
洛龍鎮
| 300
| 100
| 400
|
河口鄉
|
| 400
| 400
|
陽溪鎮
|
| 200
| 200
|
三橋鎮
| 300
| 100
| 400
|
大矸鎮
| 300
| 100
| 400
|
平模鎮
| 300
|
| 300
|
合計
| 3000
| 2000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