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稅

運輸稅指的是委內瑞拉對與經營石油有關聯的運輸業務徵收的一種稅。是對鐵路和水上運輸工具所載運的貨物運輸費及乘客票價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主要是委內瑞拉國有企業,計稅依據是應稅運輸業務的總收入,實行從價定率徵收。1983年稅率為2.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運輸稅
  • 內容:貨物運輸費及乘客票價徵收的稅
  • 對象:乘客票價貨物運輸費
  • 時間:1913年11月
1913年11月,北洋政府為解決中央財政困難,頒布法令,將該稅列人國家稅收。次年1月,財政部公布修正後的通行稅稅則,規定稅率分三級火的頭等票。輪船的官艙為15%;火車的二等票、輪船的上艙為10%;其餘為5%.因外交部和交通部託辭不辦,又兼政局動盪,通行稅實際上並未開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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