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贛榆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連雲港市贛榆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連雲港市贛榆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牽頭組織全區統一規劃體系建設,負責區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空間規劃與全區發展規劃的統籌銜接。
(二)提出加快建設全區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總體目標、重大任務以及相關政策。組織開展重大戰略規劃、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評估督導,提出相關調整建議。
(三)統籌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監測預測預警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巨觀經濟政策,牽頭研究巨觀經濟應對措施。調節經濟運行,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政策,組織制定區級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參與擬訂區級財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四)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統籌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協調推進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推動完善相關經濟制度和現代市場體系建設。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研究協調有關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國際產能合作的政策,參與研究對外開放的有關問題,承擔統籌協調“走出去”有關工作。牽頭推進實施全區“一帶一路”建設工作。
(六)負責投資綜合管理,擬訂全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調控目標和政策。安排區級有關財政性專項建設資金。協調推進全區重大項目建設。擬訂並推動落實全區鼓勵民間投資政策措施。
(七)推進落實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相關區域規劃和政策。推動落實“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和沿海地區發展、淮河生態經濟帶等國家重大戰略。統籌推進沿海經濟帶、淮海經濟區等重點功能區建設。組織編制並推動實施全區新型城鎮化規劃。牽頭協調推進對口幫扶、對口支援和對口合作工作。
(八)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協調全區一二三產業發展重大問題並統籌銜接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規劃全區重大產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協調推進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服務業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綜合研判全區消費變動趨勢,擬訂實施促進消費的綜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動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區創新創業的規劃和政策,提出創新發展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的政策。會同相關部門規劃布局全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織擬訂並推動實施全區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協調產業升級、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十)跟蹤研判經濟安全等風險隱患,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全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協調落實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調控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區級儲備物資品種目錄、總體發展規劃。
(十一)負責全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全區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提出促進就業、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牽頭開展全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健全全區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提出全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任務並組織實施。
(十三)擬訂能源發展規劃、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能源體制改革,擬訂有關改革方案,協調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研究能源戰略布局和結構調整,推進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承擔能源行業管理職能,負責能源中長期需求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按職責開展能源運行調節、應急保障等工作。組織實施能源行業地方性標準,監測能源發展狀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
(十四)推進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組織能源重大設備研發,指導能源科技進步、成套設備的引進消化創新,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推廣套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負責編制政府性扶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行業節能等專項資金計畫,並監督實施。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和總量平衡的建議。
(十五)負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分解、督查和推進等工作。
(十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推進全區經濟建設與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戰略和規劃。推動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裝備)動員規劃,協調和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裝備)動員有關工作。
(十七)綜合協調全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對全區軍民融合發展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匯總全區軍民融合發展總體需求,編制並組織實施軍民融合發展規劃。指導全區軍民融合發展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協調推動全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法規、政策制度及標準規範建設。組織實施全區軍民融合發展重大項目(專項工程)和重要事項,組織開展軍民融合創新平台和智庫建設。協調地方經濟與國防建設有關問題,研究經濟建設重大項目服務保障國防的有關事項。
(十八)研究提出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全區戰略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落實有關動用計畫和指令。管理全區糧食、棉花和食糖儲備,負責區級儲備糧棉行政管理。監測糧食和戰略物資供求變化並預測預警,承擔全區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承擔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九)根據國家儲備總體發展規劃和省、市、區儲備發展規劃,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擬訂全區儲備基礎設施、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有關儲備基礎設施和糧食流通設施區級投資項目。組織實施糧食和物資儲備倉儲管理有關技術標準和規範。承擔物資儲備承儲單位安全生產的監管責任。
(二十)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制定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監督執行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有關標準和技術規範。負責糧食和物資儲備的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負責糧食收購、儲存、運輸環節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全區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二十一)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安全生產監管基礎設施、執法能力、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納入相關規劃,並督促、協調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按照職責分工,參與對不符合工業發展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布局不合理企業的關閉及落實情況的監督指導。主管全區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保護工作(不包括城鎮燃氣管道),牽頭處理涉及管道保護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全區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發展規劃與其他專項規劃的銜接,制定實施全區石油天然氣輸送管道保護相關制度,指導督促油氣輸送管道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日常管理,及時消除隱患,保障管道安全運行。監督、指導電力行業(含電力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履行全區電網運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承擔煤炭行業安全管理職責。承擔糧食行業安全管理職責。承擔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職責。
(二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貫徹新發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轉移到管巨觀、謀全局、抓大事上來,更加聚焦研究大戰略、謀劃大政策、分析大趨勢、推動大項目。統籌改革創新,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1.強化對國家、省和市重大戰略、重大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在全區落實的統籌推動和監督評估相關職能,提升國家巨觀政策的執行效果。
2.強化制定全區發展戰略、統一規劃體系的職能,完善全區規劃制度,做好規劃統籌,精簡規劃數量,提高規劃質量,更好發揮全區發展戰略、規劃的導向作用。
3.完善巨觀調控體系,創新調控方式,構建發展規劃、財政、金融等政策協調和工作協同機制。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增強巨觀調控的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
4.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項目審批、核准範圍。深化價格改革,落實國家、省和市級定價目錄,健全反映市場供求的定價機制。加快推進政府監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5.改革完善儲備體系和運營方式,完善政府儲備,進一步發揮政府儲備引導作用,鼓勵企業商業儲備,推動形成政府儲備與企業儲備互為補充的協同發展格局。
6.加強市場分析預測和監測預警,充分運用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強化動態監控,提高儲備防風險能力,增強儲備在保障國家安全、穩定社會預期、引導市場方面的作用。
7.加強監督管理,創新監管方式,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著力加強安全生產,根據全區儲備發展規劃和品種目錄及動用指令,監督儲備主體做好收儲、輪換,確保儲備物資收得進、儲得好、調得動、用得上。
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健全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全區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全區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省、市、區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
2.與區應急管理局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3.與區財政局的職責分工。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財政局等部門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揮區級發展規劃、計畫、產業政策在巨觀調控中的導向作用。區財政局綜合運用財稅、價格等政策,形成更加完善的巨觀調控體系,提高巨觀調控水平。
4.與區行政審批局的職責分工。區行政審批局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劃入事項的審批服務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對劃入區行政審批局的事項進行日常監管和執法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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