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保證責任

連帶保證責任,是指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對同一債務人的同一債務履行共同提供保證時依法應承擔的擔保責任。依大陸法各國的民法,共同保證人對於主債務的履行負連帶責任;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任一保證人均有義務對主債務負全部清償責任。

依大陸法各國的民法,共同保證人對於主債務的履行負連帶責任;在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任一保證人均有義務對主債務負全部清償責任; 但承擔了清償責任的保證人依法可向其他保證人追償。中國法律對此也作了類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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