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農村經濟管理局

通化市農村經濟管理局

通化市農村經濟管理局是通化市農業局下屬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通化市農村經濟管理局
  • 所屬部門:通化市農業局
  • 所屬地區:通化市
通化市農村經濟管理局是根據通市編字[2001]7號《關於通化市農業局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的通知》精神改建的,隸屬於通化市農業局,編制10人,高級職稱3人、中級4人,有大專以上學歷8人,中專2人。
從巨觀上講有三大職能,即行政管理、執法執紀、業務指導。從微觀上講有10項職能,具體如下:
1、農民負擔監督管理。依據《國務院關於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吉林省農民負擔管理條例》、《吉林省農民承擔勞務管理辦法》等法規以及中央減輕農民負擔的有關政策,對農民負擔事項實施監督管理,制止面向農村和農民的亂收費、亂罰款、亂集資、亂攤派問題,查處加重農民負擔案件,保證農民負擔合理、合法。
2、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依據《吉林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數量登記、產權界定、價值評估、購建審批。
3、農村承包契約管理。依據《吉林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承包契約條例》,對農村土地承包契約、集體資產(包括集體資源)承包契約、統籌提留契約以及其他與集體權益有關的契約實施管理,進行鑑證,調解和仲裁契約糾紛。
4、農村集體積累資金管理。依據《吉林省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積累資金管理條例》,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新老積累資金實施管理,保護集體積累資金不受侵犯,使之合理有效地利用。
5、農村審計。依據《吉林省農村審計條例》,對農村的經濟活動、集體資產管理使用等進行審計監督,查處違法違紀事項,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和法律法規的尊嚴。
6、農村財務管理。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活動進行檢查、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農村財務管理制度,推進農村財務管理規範化。全面推行村級財務公開制度,強化村級財務的民主化管理。
7、農村經濟統計。依據國家農業部和國家統計局的要求,根據客觀、真實、及時、準確的原則,對農村經濟發展狀況、收益和分配進行統計和分析,匯總上報統計報表,為黨政領導實施巨觀調控和微觀決策服務。
8、農產品成本核算。根據國家和省的要求,對農產品實行完全成本核算,為國家制定農產品價格提供依據。
9、農村管理性科學技術推廣。根據工作要求,開展農村經濟管理模式、生產關係要素、綜合效益事項、農業經濟效益評價等的立項、推廣,加速農村經濟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法制化、效能化。
10、農經體系建設和農經人員培訓。從行業建設角度,開展縣(市、區)、鄉兩級農經管理機構的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管理,高質高效地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對農經人員開展經常化、正規化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政治素質、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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