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農村實行體制改革,全縣農村推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體的統分相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1984年6月,綏寧縣農業委員會經營管理組單列更名為“綏寧縣農業經營管理指導站”,相當於科局級事業單位,歸口縣農業委員會管理。1985年12月,。1988年9月成立“綏寧縣農村合作經營指導站”,屬二級事業機構,與縣農業經營管理指導站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行使對全縣農村財務的審計監督職能。1995年12月正式明確為具有政府部分行政管理職能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加掛“綏寧縣農民負擔管理監督辦公室”牌子,確定事業編制7名,1997年5月將綏寧縣農業經營管理指導站更名為“綏寧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綏寧縣農村經濟管理局
- 核定事業編制:6人
- 成立:1988年9月
- 推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體
單位概況
規章制度
1、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
2、關於對涉及農民負擔案(事)件實行責任追究的暫行辦法
3、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
4、農業部《農村合作經濟內部審計暫行規定》
5、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
6、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7、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
8、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財務管理混亂村清理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
9、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減輕農民負擔工作的決定
10、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