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縣農村經濟管理局

建始縣農村經濟管理局(以下簡稱經管局)是縣人民政府直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機構編制10人,在職人員9人,內設機構有辦公室、農村財務管理及土地承包契約管理股、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股,加掛“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辦公室”牌子。直屬單位農村經濟審計站,核定編制10人,在職3人。縣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委員會辦公室設立在經管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始縣農村經濟管理局
  • 機構性質:參公管理事業單位
機構主要職能,機構設定,服務承諾,

機構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落實黨的農村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發展與管理,協調農村內部各種經濟關係,依法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的合法權益,鞏固壯大集體經濟,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二)監督管理全縣農民負擔,擬定減輕農民負擔的地方性政策、規章。總結推廣減輕農民負擔的有效辦法、措施。開展農民負擔檢查,協助查處涉農負擔案件。負責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報告有關農民負擔的情況。
(三)負責全縣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管理,指導農村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的穩定和完善。指導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轉機制。負責全縣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的簽訂、變更、解除、兌現及仲裁等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縣農村集體財務、資產管理工作。依法對農村集體經濟活動實施審計監督。指導農村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五)負責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農村經濟統計年報工作。
(七)依法組織對全縣體積經濟組織的資金、資產、資源進行審計,對各涉農收費單位的涉農收費進行審計;組織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評估工作。

機構設定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事務、政工、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及農民專業合作社指導等工作。
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股(行政審批股)

宣傳貫徹農民負擔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並組織實施減輕農民負擔檔案、政策;了解、掌握全縣農民負擔政策執行情況;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涉及農民負擔案件,接待處理農民負擔來信來訪。
農村財務及土地承包契約管理股
依法管理農村承包契約,指導農村承包契約的簽訂、鑑證、變更、解除及糾紛調解、仲裁,檢查督促農村承包契約的履行。承擔縣農村承包契約糾紛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依法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負責農村集體資產的管理;負責指導農村財務管理,完善農村財務管理制度;依法開展農村財務審計。

農村經濟審計站(隸屬二級單位)
依法組織對全縣體積經濟組織的資金、資產、資源進行審計,對各涉農收費單位的涉農收費進行審計;組織對農村集體資產、資源的評估工作。

服務承諾

本著“公正、廉潔、服務、奉獻”的職業精神,樹立全心全意為農民民眾服務的理念,提高辦事效率,特作如下承諾:
1、熱情接待,秉公處理。認真做好農民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聽取農民民眾的意見和建議,切實維護農民民眾的合法權益。
2、清正廉潔,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廉潔公正,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樹立良好的公僕形象。
3、健全制度,規範管理。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制約機制。工作人員堅守崗位,愛崗敬業,上班時間不脫崗,不從事非公務活動。
4、文明用語,禮貌待人。工作人員態度熱情,言語文明,有問必答,解釋耐心,來有迎聲,走有送聲,遇到矛盾時不爭執辯解,不惡語相向。
5、公開政務,接受監督。工作人員掛牌上崗,部門職責、辦事依據、辦事程式等上牆公開。設定舉報箱、舉報電話、意見簿,虛心接受批評意見,有錯必糾,有錯必改,不打擊報復。
對上述承諾,縣經管局“言必行、行必果”,不斷加強自身監督。縣直部門和農民民眾對機關工作人員的服務和工作質量不滿意或發現違規現象,可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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