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縣農業局

建始縣農業局是主管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縣政府組成部門。機關在職員工26人,下屬縣生態能源局、縣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縣植保(植檢站)、縣土肥站、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站、縣農業環保站、縣農技推廣中心、縣經濟作物推廣站、縣種子管理局、縣農廣校、縣農機學校、縣農機監理站12個局直屬二級事業單位,共有在職員工95人。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州和縣有關農業和農村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措施: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戰略、方針及重大技術、經濟政策,承擔農業投資和示範項目的規劃、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履行法律、法規賦予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執法職責,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建始縣農業局
  • 主管全縣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縣政府部門
  • 機關在職員工:26人
  • 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中央有關農業的方針
職能範圍,機構設定,

職能範圍

(一)擬訂種植業、茶葉、水果、農村能源及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提出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等政策建議。參與擬訂農業規範性檔案,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食等舉牛組灶主要農產品生產以及特色農業發展,貫徹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以及特色農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指導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縣財政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菜籃酷組盼子工程”。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監督和管理。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負責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參與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和管理。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生產經營許可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開展有關肥料、農藥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貫徹執行植物保護、防疫、檢疫法律法規。擬訂本縣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應急防治預案,並指導實施。負責植物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縣內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指導種子(種苗)、化肥、農藥、農機等救災贈嫌凳肯物資儲備和調劑,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騙凝朽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體系建設,開展農業信息服務。
(十)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專遷章項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承擔縣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並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指導農用地、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牽頭管理農業外來物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污染源治理有關工作。指導全縣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十四)擬訂全縣農業機械化中長期發展規劃、技術措施,並指導實施;提出促進農機化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貫徹落實農業機械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的管理職權;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化推廣體系改與建設;參與指導設施農業發展;承辦農機購置補貼相關工作。
(十五)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提供服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市場與經濟信息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新聞宣傳、國防教育、政務公開、文明單位創建、後勤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與計畫盛檔應生育及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負責組織農業提灶熱抗災救災生產,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承擔農情調度有關工作和農業統計工作,分析與預測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指導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牽頭協調局系統和行業安全生產;組織起草局有關綜合性檔案、重要報告。承擔農業信息網管理工作。
人事股(監察室)
承辦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的管理;承辦局黨總支日常事務工作;參與承辦局業務主管社團相關事務。監察室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辦局機關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財務審計股
參與農業建設項目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承辦農業局的資金調度和機關內部財務管理;負責項目資金的使用與管理;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辦農業局部門會計核算中心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核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種植業股
擬訂種植業(糧、油、馬鈴薯等)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 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種植業重大項目;組織種植業抗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劑,承擔指導種植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指導高產、優質、高效糧油作物的生產。
經濟作物股
擬訂經濟作物發展規劃,指導特色產業(茶葉、水果等)基地建設;提出促進特色產業(茶葉、水果等)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經濟作物結構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擬訂經濟作物技術推廣和新品種、新產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經濟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種子種苗繁育管理工作;承擔指導經濟作物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參與特色產業(茶葉、水果)精品名牌的認定;承擔果茶產業重大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科技教育股
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農民從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指導協調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重大科研專項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工作;牽頭協調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改革與建設;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指導農用地、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承辦農民體協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社會團體為發展特色農業服務。
法規股
參與擬訂農業規範性檔案,對其他部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與農業相關的條款提出意見;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承擔農業法制宣傳、農業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行政應訴工作。牽頭管理農業外來物種。
農業項目與農業產業化股
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和項目管理,擬定農業綜合開發和農業項目規劃並組織論證、申報、審批及檢查驗收;承擔農業項目投資的管理、農業引進項目的洽談論證及組織實施。承辦農業涉外事務、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農業產業化、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引導農村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優質農產品的開發與利用;承擔對龍頭企業的指導和服務工作,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相關工作。承擔農業和農村改革發展重大課題研究,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
離退休人員管理股
承擔局機關及二級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離退休人員進行政治理論學習;協助落實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協助做好離退休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機關老年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縣農機化管理辦公室
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性措施;負責全縣農機行業管理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農機使用管理及協助開展現代化農業試點;指導農業機械化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機械技術推廣;提高農業機械的普及套用水平和操作水平;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和認證管理,負責農機抗災物資的儲備、申請、分配和管理;負責落實農機購置補貼
蔬菜辦公室(加掛“縣菜籃子工程”辦公室、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
擬訂蔬菜、魔芋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蔬菜、魔芋基地建設工作;承擔指導蔬菜無公害栽培、標準化生產及特色山野菜、食用菌開發的相關工作;實施蔬菜保護地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組織開展蔬菜品種、品質的檢驗與認證工作;參與蔬菜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菜籃子工程”的實施。承擔無公害農產品及生產基地的監督、檢測、認證、年檢;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誌產品的申報、管理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
承擔擬訂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的有關工作;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承擔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負責組織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工作;參與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十)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專項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承擔縣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組織並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指導農用地、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野生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規劃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牽頭管理農業外來物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污染源治理有關工作。指導全縣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
(十四)擬訂全縣農業機械化中長期發展規劃、技術措施,並指導實施;提出促進農機化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貫徹落實農業機械化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對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的管理職權;負責全縣農業機械化推廣體系改與建設;參與指導設施農業發展;承辦農機購置補貼相關工作。
(十五)為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提供服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市場與經濟信息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新聞宣傳、國防教育、政務公開、文明單位創建、後勤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與計畫生育及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等工作;監測、發布農業災情,負責組織農業抗災救災生產,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承擔農情調度有關工作和農業統計工作,分析與預測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情況;指導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牽頭協調局系統和行業安全生產;組織起草局有關綜合性檔案、重要報告。承擔農業信息網管理工作。
人事股(監察室)
承辦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的管理;承辦局黨總支日常事務工作;參與承辦局業務主管社團相關事務。監察室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辦局機關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財務審計股
參與農業建設項目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相關工作;承辦農業局的資金調度和機關內部財務管理;負責項目資金的使用與管理;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辦農業局部門會計核算中心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管理、核算、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局直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
種植業股
擬訂種植業(糧、油、馬鈴薯等)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 承擔耕地質量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實施種植業重大項目;組織種植業抗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劑,承擔指導種植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指導高產、優質、高效糧油作物的生產。
經濟作物股
擬訂經濟作物發展規劃,指導特色產業(茶葉、水果等)基地建設;提出促進特色產業(茶葉、水果等)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經濟作物結構調整及標準化生產工作;擬訂經濟作物技術推廣和新品種、新產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經濟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和種子種苗繁育管理工作;承擔指導經濟作物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參與特色產業(茶葉、水果)精品名牌的認定;承擔果茶產業重大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
科技教育股
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農業職業技能開發、農民從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管理農業科技成果;指導協調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重大科研專項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工作;牽頭協調農業技術推廣服務體系改革與建設;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指導農用地、宜農濕地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承辦農民體協的日常工作;協調有關社會團體為發展特色農業服務。
法規股
參與擬訂農業規範性檔案,對其他部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與農業相關的條款提出意見;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承擔農業法制宣傳、農業行政複議工作,組織行政應訴工作。牽頭管理農業外來物種。
農業項目與農業產業化股
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和項目管理,擬定農業綜合開發和農業項目規劃並組織論證、申報、審批及檢查驗收;承擔農業項目投資的管理、農業引進項目的洽談論證及組織實施。承辦農業涉外事務、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促進農業產業化、大宗農產品流通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引導農村資源的有效配置和優質農產品的開發與利用;承擔對龍頭企業的指導和服務工作,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相關工作。承擔農業和農村改革發展重大課題研究,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
離退休人員管理股
承擔局機關及二級單位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離退休人員進行政治理論學習;協助落實離退休人員政治、生活待遇;協助做好離退休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機關老年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縣農機化管理辦公室
擬定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的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性措施;負責全縣農機行業管理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負責農機使用管理及協助開展現代化農業試點;指導農業機械化推廣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業機械技術推廣;提高農業機械的普及套用水平和操作水平;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和認證管理,負責農機抗災物資的儲備、申請、分配和管理;負責落實農機購置補貼
蔬菜辦公室(加掛“縣菜籃子工程”辦公室、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
擬訂蔬菜、魔芋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蔬菜、魔芋基地建設工作;承擔指導蔬菜無公害栽培、標準化生產及特色山野菜、食用菌開發的相關工作;實施蔬菜保護地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組織開展蔬菜品種、品質的檢驗與認證工作;參與蔬菜項目的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菜籃子工程”的實施。承擔無公害農產品及生產基地的監督、檢測、認證、年檢;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誌產品的申報、管理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
縣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
承擔擬訂農產品及相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的有關工作;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承擔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監督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負責組織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工作;參與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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