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農村經濟管理局始建於農業合作化初期,已走過50多年的發展歷程,具體經歷了三個不同的歷史階段,即農業合作化時期(1953年至1957年)、人民公社時期(1958年至1983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到現在(1983年至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回縣農村經濟管理局
- 始建於:農業合作化初期
- 編制:16人
- 地址:工業經濟局三樓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縣農經局和縣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是正科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下設集體資產管理股、土地承包管理股、政策法規股、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股和辦公室。編制16人,現實有16人。其中局領導班子5人(局長1人,副局長2人,紀檢組長1人、工會主席1人),副主任科員4人,正股級幹部2人,一般幹部3人,職工2人。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村雙層經營體制、農村集體資產和農村財務管理、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規,並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檢查、督促和落實。
(二)研究提出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意見,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
(三)抓好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負責指導全縣農村集體資產、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和農民負擔資金審計工作。
(四)負責農村有關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指標體系的統計工作,組織對農村經濟收支、農民收入情況的監測。
(五)指導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建設。
(六)起草涉及農民負擔的檔案和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項目;監測農民負擔情況,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受理來信來訪;查處涉及農民負擔的重大事件。
(七)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府審批制度改革要求調整職能事項,按省、市、縣有關規定執行。
內設機構
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檔案、財務、來信來訪、計畫生育、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綜合治理、城市管理、安全、內保、衛生、老齡、青年、婦女及機關日常事務等工作。主任:肖清
政策法規股:(1)宣傳貫徹中央、省、市、縣減輕農民負擔法律、法規和政策;(2)搞好減輕農民負擔日常事務工作;(3)協助分管理領導工作。股長:羅曉華。
農村集體財務資產管理股:負責全縣農村集體資產產權登記、評估、界定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農村財務人員業務培訓、農村財務審計和農村專業合作社經濟組織建設工作;指導農村家庭記帳核算,負責農村經濟統計年報工作。股長:唐森光。
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股: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承包契約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全縣農村田土、山林、水面承包契約的簽訂、鑑證;監督、檢查農村承包契約的履行;確認無效承包契約;審查承包契約的變更、解除;牽頭調解、仲裁農村承包契約糾紛;建立健全承包契約檔案管理制度;探索和建立農村土地流轉機制;指導農業結構調整,促進農業生產規模化、集約化經營。股長:羅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