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企業經濟核算制

通信企業經濟核算制是指郵政和電信企業通過對通信生產經營活動的資金占用、勞動耗費及相應的生產成果進行比較,以企業的收人抵償企業的支出計算企業盈利的管理制度。由於通信生產全程全網的特點,使基層通信企業收人與支出不相稱,不能直接核算本企業的經營成果。

從1984年開始,在原郵電部領導下,開始探索和推行通信企業經濟核算制,主要內容是:①根據通信生產特點設定產品系列,劃分專業產品和企業產品,建立企業產品量指標。②通過成本測算,以價值為基礎制定企業內部價格體系。③以企業勞動價值量為基礎,進行業務收人再分配,建立“自有收人”指標。④核算企業利潤,從“收支差額管理”制過渡到“利潤管理”制。⑤建立可以反映、對比和評價企業經濟效果與經營水平的技術經濟指標。⑥正確處理責、權、利的關係以及國家、企業、職工的經濟利益關係。⑦以企業核算為基礎在企業內部建立二、三級核算。1998年以後,隨著郵政電信分營,電信行業逐步改建為若干全國性企業集團並實行公司制管理,通信企業的經濟核算方法,將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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