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透視學即在平面上再現空間感、立體感的方法及相關的科學。
狹義透視學(即線性透視學)方法是
文藝復興時代的產物,即合乎科學規則地再現物體的實際
空間位置。這種系統總結研究物體形狀變化和規律的方法,是線性透視的基礎。15世紀義大利畫家L.B.阿爾貝蒂的畫論敘述了繪畫的數學基礎,論述了透視的重要性。同期的義大利畫家皮耶羅·德拉弗蘭切斯卡對
透視學最有貢獻。德國畫家A.丟勒把幾何學運用到藝術中來,使這一門科學獲得理論上的發展。18世紀末,法國工程師蒙許創立的直角投影畫法,完成了正確描繪任何物體及其空間位置的作圖方法,即線性透視。L.達·文西還通過實例研究,創造了科學的
空氣透視和隱形透視,這些成果總稱透視學。
因物體對眼睛的作用有3個屬性,即形狀、色彩和體積,因距離遠近不同呈現的透視現象主要為縮小、變色和模糊消失。相應的透視學研究對象為:
①物體的透視形(輪廓線),即上、下、左、右、前、後不同距離形的變化和縮小的原因;
②距離造成的色彩變化,即色彩透視和空氣透視的科學化;
③物體在不同距離上的模糊程度,即隱形透視。
分類
藝術分類
透視有三種:
NO.1色彩透視
NO.2消逝透視
NO.3線透視
線透視
其中最常用到的是線透視。
廣義
透視學方法在距今3萬年前已出現,線上性透視出現之前,有多種透視法。
①縱透視。將平面上離視者遠的物體畫在離視者近的物體上面。
⑤近縮法。有意縮小近部,防止由於近部透視正常而擋遠部的表現。
⑥
空氣透視法。物體距離越遠,形象越模糊;或一定距離外物體偏藍,越遠越偏色重,也可歸於色彩透視法。
⑦色彩透視法。因空氣阻隔,同顏色物體距近則鮮明,距遠則色彩灰淡。
術語
基礎理論
1,透視——通過一層透明的平面去研究後面物體的視覺科學。“透視”一詞
來源於拉丁文“Perspclre"(看透),故有人解釋為”透而視之“。
2,
透視圖——將看到的或構想的物體、人物等,依照
透視規律在某種媒介物上表現出來,所得到的圖叫透視圖。
3,視點——人眼睛所在的地方。標識為S。(EYEPOINT)
4,
視平線——與人眼等高的一條水平線HL。(HORIZOUTALLINE)
5,視線——視點與物體任何部位的假象連線。(LINEOESIGHT)
6,
視角——視點與任意兩條視線之間的夾角。(VISUALANGLE)
7,視域——眼睛所能看到的空間範圍。
8,
視錐——視點與無數條視線構成的圓錐體。(VISUALCONE)
9,中視線——視錐的中心軸。又稱中視點。(LINEOEVISUALCENTER)
10,站點——觀者所站的位置。又稱停點。標識為G。(STANDINGPOINT)
11,視距——視點到心點的垂直距離。
12,
距點——將視距的長度反映在
視平線上心點的左右兩邊所得的兩個點。標識為d。(DISTANCEPOINT)
13,
余點——在視平線上,除心點距點外,其他的點統稱余點。標識為V。(COMP
LEMENTPOINT)14,
天點——
視平線上方消失的點。標識為T。(TOP—VANISHIUG)
15,地點——視平線下方消失的點。標識為U。(BOTTOM—VANISHIUG)
高階理論
17,
測點——用來測量成角物體透視深度的點。標識為M。(MEASURINGPOINT)
18,畫面——畫家或設計師用來變現物體的媒介面,一般垂直於地面平行於觀者。標識為PP(PICTUREPLANE)
19,
基面——景物的放置平面。一般指地面。標識為GP(GROUNDPLANE)
20,畫面線——畫面與地面脫離後留在地面上的線。標識為PL。(PICTURELINE)
21,原線——與畫面平行的線。在
透視圖中保持原方向,無消失。
22,變線——與畫面不平行的線。在透視圖中有消失。
23,
視高——從
視平線到
基面的垂直距離。標識為h(VISUALHIGH)
24,
平面圖——物體在平面上形成的痕跡。標識為N(PLAN)
25,跡點——平面圖引向基面的交點。標識為TP(TRACKPOINT)
26,影滅點——正面自然光照射,陰影向後的
消失點。標識為VS(VANISHINGOFSHADOW)
27,光滅點——影滅點向下垂直於觸影面的點。標識為VL(VANISHINGOFLIGHT)
28,
頂點——物體的頂端。標識為BP(BASEPOINT)
29,影跡點——確定
投影長度的點。標識為SP(SHADOWPOINT)
透視玻璃
廣泛套用於監獄、公檢法機構審訊室、精神病醫院、大學科研機構研究室、大型會議室等,可達到裡面看不到外面,外面可看到裡面的效果。
單面鏡其實是“雙面鏡”,單面鏡前後兩面的光學性質根本沒有分別,它之所以能產生單面反光的效果,完全是因為鏡的兩面處於不同光度的環境所造成的。我們先比較普通鏡子和單面鏡的結構。普通鏡子是把銀鍍在玻璃上製成的。單面鏡也一樣,可是在鍍銀時就只會鍍“一半”。鍍“一半”的方法是:鍍上去的銀(不是真銀,是其他金屬)十分薄,使一半的光可以通過,另一半就被
反射回去。在實際使用時,犯人會面向鏡面,而且身處有強光的房間。因為
光線充足,反射的光較多,犯人便會在鏡中看見自己的
影象。此時證人站在鏡的另一邊,一個光線很微弱的房間裡。雖然證人房間裡部分的光線也可以穿過單面反光鏡,但由於
光度很低,所以犯人便看不到證人,只能看到自己的影像。情形就好像在街燈的強光下,我們不能看見
螢火蟲一樣,因為來自螢火蟲的微弱光線被街燈的光所蓋過了。因此所謂單面
反光的現象,只是視覺上的錯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