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生活費,即“退休費”,又稱“退休金”,是退休待遇的主要構成部分。軍隊退休人員的退休費,由國務院、中央軍委根據國家的勞動保險法規確定。 ...
退職生活費 指按照1978年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定期發給退職人員的生活費及1988年增發的生活補貼費。 ...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調整軍隊幹部退休生活費的通知》是由國務院在1987年09月16日成文,發布於1987年09月16日,發文字號為國發(1987)86號。...
國務院關於修改軍隊退休幹部生活費標準的通知是國務院於1966年03月01日發布,自1966年04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該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準工資40%的生活費,低於20元的,按20...
退休金(Pension Plan) [1] ,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民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的通知》是由國務院成文於1992年,發布於2010年12月份,其發文字號為國發〔1992〕28號,主要講述了適當增加機關、...
退休養老規劃,是為保證客戶在將來有一個自立、尊嚴、高品質的退休生活,而從現在開始積極實施的規劃方案。...
不具備退休條件,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應退職,退職後發給一定標準的生活費。此外,對退休、退職工人所應享受的各項待遇作了...
第八條 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以繼續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第九條 工人退休生活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民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
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以繼續享受公費醫療待遇。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民眾團體和...
(1)按月發給相當於本職工退休之前基本工資一定比例的退職生活費,其數額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2)醫療待遇、死亡待遇與在職職工相同。...
個人繳費年限方面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後退出生產或工作崗位進行安置,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退職生活費,進行...
條件是: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內;程式是:經本人申請,企業批准;待遇是:由企業發給生活費,並按規定交納社會保險費。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
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如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不含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單位)的退休待遇簡稱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費;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
養老保險待遇是指各類企業的勞動者離、退休以後,為保證其基本生活需要而給予的物質幫助。養老保險待遇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要根據條件逐步提高養老保險的統籌層次;進一步...
退職待遇包括 (1)按月發給相當於本職工退休之前基本工資一定比例的退職生活費,其數額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2)醫療待遇在職職工相同。(3)退職職工只有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