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

迪慶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

迪慶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是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迪慶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局長是和雪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迪慶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鎮陽塘路27號 
  • 所屬地區:迪慶藏族自治州
  • 所屬部門: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生態環境基本制度。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州地方性生態環境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全州重點區城、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執行地方性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範。
(二)負責重大生意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
(三)負責監督管理減排目標的落實。負責擬訂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並監督實施,承擔排污許可證制度相關工作,監督檢查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組織實施總量減排考核工作,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地方財政專項資金安排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定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核與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牽頭負責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有關工作,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核設施和放射源安全。
(八)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提出環境保護意見。按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九)負責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監督實施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苑及相關標準。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定。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組織建設和管理地方生態環境監測網和生態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全州生態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定期發布重點城市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十)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組織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各級各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察問責
(十一)統一負責生態環境監督執法。組織開展全州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問題。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三)按規定要求,承擔對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州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築牢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

內設機構

自然生態保護科
組織起草生態保護規劃,開展全州生態狀況評估。承擔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有關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生物遺傳資源保護、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州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指導全州開展生態綠色示範創建,並對有關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迪慶州生物多樣性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迪慶州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日常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文秘、信息、安全、保密、督查、政務公開、新聞發布等工作。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組織財政專項資金的申報並提出安排意見。承擔機關、直屬單位和派出分局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全州生態環境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擔生態環境保護系統領導纏管理、業務培訓有關工作。承擔生態環境行政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綱要,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
宣教中心(環境科學研究所)
承擔全州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及環境科技項目的開發套用;開展環境保護諮詢服務,技術培訓、技術交流等學術活動;宣傳國家的各項環境保護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開展環保科普知識下鄉;編輯製作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資料、教材和宣傳品等;建立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機制;開辦環保宣傳專欄;承辦全州環保系統在職幹部的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培訓等;負責指導縣級環保宣教中心業務工作;開展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交流與合作;承辦州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綜合科(行政審批科)
組織起草全州地方性生態環境政策、規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組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承擔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討全州塑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畫。承擔迪慶州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迪慶州低碳節能減排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減排辦公室和州環境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局內行政審批事項,牽頭制定有關工作規則,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牽頭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統一管理行政審批照信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的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擬訂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測w溫室氙體減排監應急監測,調查評估全州生態環境質量狀況並進行預測預警,承擔全州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生態環境領域項目建設具體工作。
大氣與水生態環境科
負責全州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工作,組織擬訂全州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規劃和政策,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負責全州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和監督實施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
土壤生態與固廢化學品科
負責全州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負責全州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及出口核准、固體廢物進口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環境管理制度。負責核安全和輻射環境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輻射環境監測,參與核與輻射事故應急工作,負責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製造、安裝及無損檢驗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核燃料循環設施、放射性廢物處理和處置設施、核設施退役項目、核技術利用項目、鈾(釷)礦和伴生放射性礦、電磁輻射裝置和設施、放射性物質運輸的核安全、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保護、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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