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加強近岸海域環境的統一監督管理,制定本規範。本規範中“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調查”部分是在《海洋調查規範》基礎上,參考了國際上有關海洋環境管理方法及全國沿海省市開展的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工作實踐制定的。本規範為首次發布。本規範於2002年4月1日開始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s on environmental function zoning in near coastalseawaters
- 發文時間:2001 2002-04-01
- 實行時間:2001 200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