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地定級

農用地定級是指根據農用地的自然屬性和經濟屬性,對農用地的質量優劣進行綜合評定,並劃分級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用地定級
  • 外文名: Agricultural land grading
技術與方法,區別,

技術與方法

農用地定級的技術與方法主要有因素法、樣地法和修正法3種。其中因素法主要是根據定級因素質量分、區位因素、社會經濟因素及其權重進行綜合評定,是比較成熟的首選方法,也可以農用地等別劃分為背景,直接套用其中間成果(即自然質量),繼而對其所處的區位條件、經濟條件、分等參數(土地利用係數、經濟係數)進行調控,再綜合其他定級係數計算區位係數與耕作便利係數,對農用地質量級別進行綜合鑑定;樣地法則借鑑於德國的土地評價體系,其程式包括定級單元的劃分、設定標準樣地、定級因素與定級指數計算等。它便於定級成果的更新和地價監測中的套用;修正法則是在分等工作的基礎上,再選取在定級範圍內具有明顯差異、對農用地級別有顯著影響的修正因素,計算修正因素分值、修正係數並進行級別評定。主要是可以減少工作量與重複性工作,使分等與定級成果問相互銜接。
定級程式中的因素法估殃估主要包括確定定級因素體系及其權重係數,定級因素指標量化,定級單元劃分,計算定級指數,以及農用地質辯熱旋量級別劃分等步驟。修正法步驟大體與因素法相似,即修正因素的確定,劃分定整充榆煮級單元,計算修正係數與定級指數,以及農用地級別的劃分。樣地法與因素法、修正法的主要不同點是標準樣地的設定。

區別

農用地質量“定級”與“分等”的連慨說不同之處在於:首先農用地質量“級別”只要求在地方行政區(省或區縣級)內具有可比性,因而級別劃分可以不考慮光溫生產潛力指數墓翻鍵鴉蒸的影響,以區縣或鄉鎮為單位進行臘故坑雅農用地質量級別評定,設定它們的光溫生產潛力大致是相似的,故可以直接依據定級對象所處的自然與社會經濟因素評定。其次在構成農用地質量的要素中更側重於社會經濟因素對農用地質量的影響,在定級過程中引入了土地區位係數和耕作便利係數,以反映區位和耕作便利條件對農用地質量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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