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開發性貸款

農業開發性貸款是我國農村金融機構為支持集體農業或農民個人開發未被利用的農業自然資源而發放的一種投資性貸款。1983年起試辦。主要用於開發荒山、荒水、荒地、草原、灘涂等生產建設周期在五年以上的農、林、牧、副、漁等各業生產的新項目。這種貸款既可直接用於各種生產性支出,也可用於與開發項目有關的勞務費用開支。貸款對象主要是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專業村、專業組、專業戶 (重點戶) 和新的經濟聯合體。

貸款條件是: (1) 開發的項目必須符合農業區域規劃,產品符合社會需要;(2) 開發的資源須經有關部門批准,使用權穩定,經濟責任制落實;(3) 有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和費用預算,物資、資金、勞動力和技術落實;(4) 借款單位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對產品有支配權,經濟效益可靠,還款有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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