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林業貼息貸款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支持林業發展、保護生態環境而發放的政策性貸款。貸款對象是國有林場、國有苗圃等林業事業單位、集體林場、集體苗圃以及凡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代理行) 開立結算賬戶的國有森工企業和所屬集體經濟實體及林業部直屬單位。貸款主要用於開發性生產的資金需要,分為速生豐產林、經濟林、中幼林撫育和多種經營貸款。
林業項目貸款的貼息,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一律各承擔年利率2.64%的利息,其餘由借款單位承擔,林業部直屬單位使用此項貸款的,中央財政承擔年利率5.28%的利息,其餘由借款單位承擔。在貼息期間,銀行貸款利率不論上調或下調,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確定承擔的利率貼息不變。該項貸款依據不同用途進行貼息。營造速生豐產林貸款貼息期限為5年,經濟林和中幼撫育林貸款貼息期限為3年,多種經營為2年。財政貼息的期限最長到2000年為止,以後不再貼息。該種貸款實行項目管理。“九五”期間中國人民銀行每年安排林業項目貼息貸款11億元。自1998年6月起,該項業務劃轉到商業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