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治沙貼息貸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治沙貼息貸款是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防治荒漠化、保護生態環境而發放的政策性貸款。貸款對象是全國治沙工程規劃區域內,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代理行) 開立結算賬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及集體經濟組織。貸款用於營造速生豐產林、經濟林、治沙造田及改造低產田、人工種草及改良草場、種植藥材及經濟作物、開發利用水面和沙區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等。治沙貼息貸款的貼息,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一律各承擔年利率3.17%的利息,其餘由借款單位承擔,林業部直屬單位使用此項貸款,中央財政承擔年利率6.34%的利息,其餘由借款單位承擔。

在貼息期間,銀行利率不論上調或下調,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確定承擔的利率貼息不變。該項貸款依據不同用途進行貼息。營造豐產林貸款貼息期限為5年,經濟林貸款貼息期限為3年,人工種草、改良草場、種植藥材等項目貸款貼息為2年。財政貼息期限最長到2000年為止,以後不再貼息。該種貸款實行項目管理,必須專款專用。“九五” 期間中國人民銀行每年安排的治沙貼息貸款為2.5億元。自1998年6月起,該項業務劃轉到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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