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2017年農業綜合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2017年農業綜合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6-2017年農業綜合統計報表制度的通知
  • 發布單位:農業部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為推動農業農村數據的部門共享,經與國家統計局協商,我部對2016—2017年《農業綜合統計報表制度》進行了調整,並獲得批准(批准文號:國統制〔2015〕164號,有效期至2017年12月)。現將新修訂的報表制度和修訂說明印發你們(附屬檔案1、2),請嚴格遵照執行,按時完成各項調查任務。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請參照本制度要求,及時與自治區農業廳溝通相關調查情況,由農業廳統一報送全口徑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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