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業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規定》的通知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推動我部安全生產各項重點工作措施落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等法律法規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辦公廳研究制定了《農業部健全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規定》,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農業部辦公廳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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