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農業部辦公廳以農辦辦〔2015〕21號印發《農業部2015年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該《工作要點》分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全面加強主動公開工作、強化依申請公開工作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制度機制、加強組織領導和機構隊伍建設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部2015年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 印發機關:農業部辦公廳
- 文號:農辦辦〔2015〕21號
- 印發時間:2015年5月22日
通知,工作要點,
通知
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農業她剃淚部2015年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農辦辦〔2015〕21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5〕22號)精神,根據部領導批示要求,制定了《農業部2015年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現印發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農業部辦公廳
2015年5月22日
工作要點
農業部2015年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總體要求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緊緊圍繞農業部中心工作以及公眾關切,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加強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工作,強化制度機制和平台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業部門的公信力,更好地發揮信息公開對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的促進作用。
一、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
(一)推進強農惠農政策信息公開。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三農”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和中央一號檔案、農業部一號檔案精神,全面梳理國家深化農村改革、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措施,逐項做出說明,並在農業部網站及時公開。加大涉農資金特別是農業補貼信息公開力度,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拓展互動功連講能。結合農業生產的季節性特點,發布政策法規解讀專題材料,有效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各類媒體,將涉農政策信息公開到村,宣傳到戶到人。(各有關司局、派出機構,直屬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推進農村改革信息公開。加強土地經營權流轉信息公開,重點公開各地在促進農村土地有序流轉、推動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的成功經驗和做法。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等政策信息的公開,加強解讀宣傳,確保農民民眾看得見、看得清、看得懂。加強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信息公開,推廣各地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經驗做法,尤其是全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示範縣的先進經驗。認真做好農村改革試驗區和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有關政策、申報要求等信息的公開。(乘永束經管司牽頭,各有關司局、直屬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清理等信息的公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及時修訂和完善辦事指南,進一步明確設定依據、申請條件、申請材料、基本流程、審批時限、收費依據及標準、審重臭欠批決定證件、年檢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外,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進展情況、結果等信息均應公開。(辦公廳牽頭,各有關司局、直屬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四)推進農業財政資金信息公開。及時公開經批准的預算、預算調整、決算、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及報表,並對財政轉移支付安排、執行情況以及舉借債務情況等重要事項作出說明。做好預決算公開,積極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和國有資產占用情況公開。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項級科目的基礎上,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逐步公開到經濟慨習雄牛分類款級科目。“三公”經費決算公開應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只承碑棵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及時完整公開政府採購項目信息、採購檔案、中標或成交結果、採購契約、投訴處理結果等。(財務司、計畫司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五)推進重大農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信息公開。加快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農業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監督保障、績效評價等工作機制,推進審批、核准、備案等項目信息的公開,做好項目基本信息和審批信息、驗收等項目實施信息的公開工作。(計畫司牽頭,各有關司局、派出機構,直屬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六)推進農業經濟和質量安全信息公開。每周發布國內批發市場價格和國際農產品價格信息,每月發布國內主要農產品城鎮集貿市場價格和國際市場農產品價格信息,及時發布稻穀、小麥、玉米、大豆、棉花、糖料、油料七大品種國內外市場價格、供需、進出口等監測信息和豬肉、蔬菜、水果等重要農產品市場監測信息。禁婚檔按照《農業經濟信息日曆》安排,根據農時、季節適時發布農業生產進度,農機、農墾等行業發展信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公開,及時準確規範發布相關信息,按季度公開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結果信息,加強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公開典型案例。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做好相關工作部署和活動信息的公開。加強農業行業標準公告,農獸藥殘留、轉基因及飼料中獸藥國家標準公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結果公告,“三品一標”認證登記相關信息的公開。(市場司、監管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七)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加大社會組織成立、變更、註銷、評估、年檢結果、查處結果等信息公開力度。制定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推動服務、收費等事項公開。建立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信息公開制度,公開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方便企業和公眾選擇。(各有關司局、直屬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八)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及時公開農業部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為全面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嚴格落實《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有關規定,加大按照一般程式依法查辦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力度,除依法需要保護的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及時全面準確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案號、案件名稱、被處罰人姓名、主要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執法機關名稱和日期等信息。(各有關司局、派出機構,直屬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九)推進農墾棚戶區信息公開。深入推進農墾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的信息公開,加大相關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公開力度。(農墾局負責)
(十)推進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按照“積極穩妥、分階段實施”的要求,逐步推進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各有關司局、派出機構,直屬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全面加強主動公開工作
(一)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內容。對於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方面的信息,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依法依規做好公開工作。要對政府信息進行梳理,進一步細化主動公開範圍和公開目錄,並動態更新。對製作形成或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嚴格落實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確定為不予公開的,應當說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檔案,都要按《條例》規定全面、準確、及時做好公開工作。積極穩妥推進政府數據公開,鼓勵和推動企業、第三方機構、個人等對公共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和套用。
(二)加大政策解讀回應力度。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或專業性較強的重要政策法規,要同步制定解讀方案,加強議題設定,通過發布權威解讀稿件、組織專家撰寫解讀文章等多種方式,及時做好科學解讀,有效開展輿論引導。適應網路傳播特點,更多運用圖片、圖表、圖解、視頻等可視化方式,增強政策解讀效果。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機制,對涉及本司局(單位)的重要政務輿情、重大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要依法按程式第一時間通過網上發布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採訪等方式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動態信息。回應力求表達準確、親切、自然,為民眾提供客觀、可感、可信的信息,發揮正面引導作用。
(三)發揮各類信息公開平台和渠道作用。統籌運用新聞發言人、入口網站、政府公報等發布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商業網站和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的作用,擴大發布信息的客群面、提高影響力。特別要適應傳播對象化分眾化趨勢以及新興媒體平等交流、互動傳播的特點,更好地運用新技術、新手段,探索建立政務微博微信平台,注重用戶體驗和信息需求,擴大政府信息傳播範圍,提高信息到達率。加強不同平台和渠道發布信息的銜接協調,確保公開內容準確、一致。
三、強化依申請公開工作管理和服務
完善信息公開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覆、歸檔等環節的制度規範。進一步拓展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更好地發揮網際網路和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的作用,做好現場解疑釋惑工作,為申請人提供便捷服務。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履行答覆程式,制定統一規範的答覆格式,改進農業部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依法依規做好答覆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的機制,及時總結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的問題,加強跟蹤調研,提出工作建議。及時梳理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按照申請內容、答覆情況等進行分類管理,加強研究分析,促進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四、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年內對信息公開指南進行複查,內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時的,及時完善相關內容。做好信息公開統計工作,加強統計數據分析和運用。加強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和發布工作,在《條例》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充實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工作詳細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數據、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等內容,並採用公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予以展現。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繼續將信息公開納入我部績效管理考核範圍,強化結果運用,定期開展社會調查評議,了解社情民意,不斷改進公開工作。探索建立信息公開領域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專業優勢,提高信息公開專業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機構隊伍建設
各司局、派出機構,直屬各單位要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部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進,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聽取公開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同時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分管公開工作;綜合處(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明確專人負責,統籌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輿情處置等工作。建立經常性教育培訓機制,繼續將信息公開列為農業部幹部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在職培訓的重要內容,不斷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司局、派出機構,直屬各單位要制定本工作要點分解細化方案,明確分工,加強督導,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落實情況要納入本單位信息公開年度工作總結。辦公廳適時對本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落實不力,弄虛作假的將予以通報。
(五)推進重大農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信息公開。加快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農業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監督保障、績效評價等工作機制,推進審批、核准、備案等項目信息的公開,做好項目基本信息和審批信息、驗收等項目實施信息的公開工作。(計畫司牽頭,各有關司局、派出機構,直屬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六)推進農業經濟和質量安全信息公開。每周發布國內批發市場價格和國際農產品價格信息,每月發布國內主要農產品城鎮集貿市場價格和國際市場農產品價格信息,及時發布稻穀、小麥、玉米、大豆、棉花、糖料、油料七大品種國內外市場價格、供需、進出口等監測信息和豬肉、蔬菜、水果等重要農產品市場監測信息。按照《農業經濟信息日曆》安排,根據農時、季節適時發布農業生產進度,農機、農墾等行業發展信息。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信息公開,及時準確規範發布相關信息,按季度公開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監測結果信息,加強農資打假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公開典型案例。開展“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做好相關工作部署和活動信息的公開。加強農業行業標準公告,農獸藥殘留、轉基因及飼料中獸藥國家標準公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結果公告,“三品一標”認證登記相關信息的公開。(市場司、監管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七)推進社會組織、中介機構信息公開。加大社會組織成立、變更、註銷、評估、年檢結果、查處結果等信息公開力度。制定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信息公開管理辦法,推動服務、收費等事項公開。建立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信息公開制度,公開提供服務的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名稱、經營地址、資質狀況等基本信息,以及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收費標準,方便企業和公眾選擇。(各有關司局、直屬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八)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及時公開農業部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做好相關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為全面推進農業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嚴格落實《農業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辦法》有關規定,加大按照一般程式依法查辦的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力度,除依法需要保護的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及時全面準確公開行政處罰決定書案號、案件名稱、被處罰人姓名、主要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履行方式和期限、行政執法機關名稱和日期等信息。(各有關司局、派出機構,直屬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九)推進農墾棚戶區信息公開。深入推進農墾棚戶區改造工程建設的信息公開,加大相關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公開力度。(農墾局負責)
(十)推進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按照“積極穩妥、分階段實施”的要求,逐步推進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各有關司局、派出機構,直屬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二、全面加強主動公開工作
(一)進一步拓展主動公開內容。對於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方面的信息,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依法依規做好公開工作。要對政府信息進行梳理,進一步細化主動公開範圍和公開目錄,並動態更新。對製作形成或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嚴格落實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確定為不予公開的,應當說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利和義務的規範性檔案,都要按《條例》規定全面、準確、及時做好公開工作。積極穩妥推進政府數據公開,鼓勵和推動企業、第三方機構、個人等對公共數據進行深入分析和套用。
(二)加大政策解讀回應力度。對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或專業性較強的重要政策法規,要同步制定解讀方案,加強議題設定,通過發布權威解讀稿件、組織專家撰寫解讀文章等多種方式,及時做好科學解讀,有效開展輿論引導。適應網路傳播特點,更多運用圖片、圖表、圖解、視頻等可視化方式,增強政策解讀效果。健全政務輿情收集、研判和回應機制,對涉及本司局(單位)的重要政務輿情、重大突發事件等熱點問題,要依法按程式第一時間通過網上發布信息、召開新聞發布會、接受媒體採訪等方式予以回應,並根據工作進展持續發布動態信息。回應力求表達準確、親切、自然,為民眾提供客觀、可感、可信的信息,發揮正面引導作用。
(三)發揮各類信息公開平台和渠道作用。統籌運用新聞發言人、入口網站、政府公報等發布信息,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新聞網站、商業網站和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的作用,擴大發布信息的客群面、提高影響力。特別要適應傳播對象化分眾化趨勢以及新興媒體平等交流、互動傳播的特點,更好地運用新技術、新手段,探索建立政務微博微信平台,注重用戶體驗和信息需求,擴大政府信息傳播範圍,提高信息到達率。加強不同平台和渠道發布信息的銜接協調,確保公開內容準確、一致。
三、強化依申請公開工作管理和服務
完善信息公開申請接收、登記、辦理、審核、答覆、歸檔等環節的制度規範。進一步拓展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更好地發揮網際網路和農業部行政審批辦公大廳的作用,做好現場解疑釋惑工作,為申請人提供便捷服務。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履行答覆程式,制定統一規範的答覆格式,改進農業部信息公開申請答覆書,依法依規做好答覆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請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的機制,及時總結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的問題,加強跟蹤調研,提出工作建議。及時梳理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按照申請內容、答覆情況等進行分類管理,加強研究分析,促進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四、建立健全制度機制
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年內對信息公開指南進行複查,內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時的,及時完善相關內容。做好信息公開統計工作,加強統計數據分析和運用。加強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和發布工作,在《條例》規定基礎上,進一步充實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政策解讀回應、依申請公開工作詳細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數據、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等內容,並採用公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予以展現。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繼續將信息公開納入我部績效管理考核範圍,強化結果運用,定期開展社會調查評議,了解社情民意,不斷改進公開工作。探索建立信息公開領域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專業優勢,提高信息公開專業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強組織領導和機構隊伍建設
各司局、派出機構,直屬各單位要把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部中心工作緊密結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進,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聽取公開工作情況匯報,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同時明確一位負責同志分管公開工作;綜合處(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組織協調作用,明確專人負責,統籌做好信息公開、政策解讀、輿情處置等工作。建立經常性教育培訓機制,繼續將信息公開列為農業部幹部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和在職培訓的重要內容,不斷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司局、派出機構,直屬各單位要制定本工作要點分解細化方案,明確分工,加強督導,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落實情況要納入本單位信息公開年度工作總結。辦公廳適時對本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落實不力,弄虛作假的將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