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經營規模

農業經營規模是農業生產經營要素的聚集程度及其組合比例的數量指標。它包括兩個層次的意義:生產經營要素的組合比例,即規模內部結構的合理性; 範圍數量,即占據空間的大小。衡量標準目前主要有: (1) 勞動力數量。即以農業生產單位的勞動力數量作為主要指標來確定農業經營規模的大小。(2) 土地數量。即以占有土地面積的大小來確定農業經營規模。(3) 產品銷售額。即以農產品銷售額作為主要指標來確定農業經營規模。形成農業經營規模的決定性因素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狀況。而經營規模的終極目標是獲得規模效益。

其前提條件是: 本地區的第二、三產業較發達,從農業中轉移出來的勞動力已達到一定程度,而且能及時、充分、穩定地吸收因實行規模效益而轉出的勞動力。同時,還必須擁有較好的農業物質技術裝備,並建立比較健全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而且經營規模的承包者必須有比較優惠的經濟收入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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