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業稅收
- 定義:農業稅收指的是我國國家預算收入科目上按稅種性質對稅收分類的一個類別。一般是指農業稅 (包括農林特產稅) 和牧業稅。
農業稅收指的是我國國家預算收入科目上按稅種性質對稅收分類的一個類別。一般是指農業稅 (包括農林特產稅) 和牧業稅。農業稅收以及耕地占用稅、契稅由財政部農業財務司及地方各級財稅機關負責徵收。隨著我們國家的發展,其實農業稅所...
中國為傳統的農業國,農業稅收一直是國家統治的基礎,國庫收入主要來自農業稅收。從現代意義來看,農業稅一直被農民稱為“皇糧國稅”,儘管農民負擔問題一直困擾中國大陸,但農民一直認為納稅是一種義務,對農業稅未有對抗心理。到2005年廢止...
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從事農業生產和有農業收入的單位與個人徵收農業稅所頒布的條例、細則等規定的總稱。是農業稅收法制的表現形式,以及徵收機關業務工作的準則。農業稅收制度的制定與執行,始終著眼於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和農民生活的改善,貫徹...
農業稅率是農業稅額占計稅農業收入的百分比。具體計算納稅單位、納稅人納稅額的尺 度。農業生產單位與個人實際交納的農業稅正稅和地方附加稅之和,占農業實際產量的比例,稱為“農業稅負擔率”。徵收農業稅系以評定的常年應產量為計稅依據...
農業稅起征點指我國為加快農業發展而於1979年採取的一項特定的農業稅減免措施。它原則上是按照每人口糧的多少,參照每人平均分配收入的多少來核定的。口糧標準是,以生產隊為單位,水稻地區400斤,雜糧地區300斤,兼種水稻和雜糧地區,適當...
第一類2%,第二類5%,第三類8%,第四類10%,第五類12%,第六類15%。此稅具有專款專用的特點,稅收收入留作全國農工聯盟系統的資金循環,並指定用於山區農產品的加價,獎勵經濟薄弱的農工綜合體和貸款等。
農業特產稅由地方財政機關徵收。第十三條 農業特產稅的徵收管理,依照本規定執行;本規定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 1994納稅年度起,農業特產稅依照本規定計算徵收。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
農業稅收票證管理,是農業稅收工作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搞好農業稅收徵收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和環節。各級農業稅收徵收機關要以組織貫徹實施《農業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為契機,認真總結經驗,切實加強農業稅收票證規範化管理,進一步做好農業稅收票證...
公民農業生產收入稅指捷克斯洛伐克對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收入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是個人或以聯合帳戶從事農業生產的公民,但不包括種植特種農作物和從事專業化飼養業,年收入在2萬克朗以上者。計稅依據分為兩種情況,一般農業產品收入的計稅...
農業稅的基本法規和中央頒發的單行規定統一由國務院、財政部解釋。地方制定的實施細則不得與中央頒發的法規牴觸,也不得自行解釋中央的法規,只能解釋因地制宜規定的內容。中國的農業稅收管理體制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充分體現...
農業土地稅指的是捷克斯洛伐克對使用農業土地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是所有經過不動產登記而使用農業土地的組織和個人。按納稅人使用的農業土地總面積為計稅依據,實行從量定額計征。漁池的標準課稅額為每公頃50克朗。每公頃土地的課稅額,...
第九條 農業稅實行統一稅率,稅率為7%。農業稅附加,按農業稅正稅的20% 計算徵收。第十條 國有農場、集體農場以及有農業收入的機關、部隊、企業、學校 等農業稅稅率為5%,不徵收農業稅附加。第四章 稅收減免 第十一條 納稅人依法...
1.什麼是稅收?2.農民為什麼要交稅?3.稅和費的區別是什麼?4.目前我國農民應繳納哪些稅收?5.什麼是農業稅?其納稅人包括哪些?6.對哪些農業收入要計征農業稅?7.農業稅的計稅依據是什麼?常年產量是如何確定的?8.農業稅的稅率是...
第九條 農業稅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第十條 農業稅的徵收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執行。第十一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財政廳負責解釋。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農村稅收涉及農業稅及大部分工商稅,包括農業稅、牧業稅、農業特產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屠宰稅等。本書著重對稅收基本知識以及上述稅種的徵稅範圍、納稅人、...
農業稅收征解會計是指運用貨幣形式,根據徵收、解繳稅款過程中所取得的原始憑證,通過記賬、算賬、結賬和報賬,全面、系統、綜合地反映、核算、監督和分析農業稅徵收報解業務的全過程及其結果,以保障農業稅收收入及時足額徵收、解繳金庫的一...
第十二條農業特產稅由財政機關負責徵收。第十三條農業特產稅的徵收管理,依照本辦法執行;本辦法未盡事宜,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四條自1994年納稅年度起,農業特產稅依照本辦法計算徵收。第十五條各級...
《指示》指出,1951年的農業稅徵收工作是有成績的,但個別地區不合理地超過原計畫控制數字甚多,使農民負擔較前加重,引起農民不滿,這是值得注意的。《指示》分析了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提出1952年農業稅收,必須堅決貫徹執行中央確定的“...
農業利潤稅指捷克斯洛伐克對農業組織的利潤徵收的一種稅。以從事農業及與農業 有關活動的組織為納稅人,一般按財會統計中得出的結算利潤加減規定的項目後的金額為計稅依據。稅率分比例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兩種。比例稅率為50%,適用於農業...
採取由農業稅徵收機關直接徵收,對農業稅收徵收任務能及時完成,稅款超繳的,超繳部分如數退還,欠繳的,限期足額交清,有利於農業稅實現年稅年清,使農業稅款足額解人國庫,大大降低農業稅徵收成本。
農民個人所得稅指南斯拉夫克羅地亞共和國對農民個人所得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為獨立經營農業生產個人所得者,包括在徵稅年度內按土地登記規定具有土地所有者或 持有者身份的人,以及土地受益者。實行比例稅率徵收,適用稅率因納稅人的身份而...
耕地占用稅是國家稅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特定性、一次性、限制性和開發性等不同於其他稅收的特點。開徵耕地占用稅是為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農用耕地。其作用主要表現在,利用經濟手段限制亂占濫用耕地,促進農業生產的...
糧食稅是蘇聯在1921年取消餘糧徵集制後,向農業徵收的一種稅,屬於農業稅性質。糧食稅徵收糧食為主,總體負擔只相當於餘糧徵集制的50%,稅收採取區別對待的原則,富農稅率較高,貧農稅率較低,赤貧戶免稅。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