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企業土地使用權

農業企業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經營者對依法取得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建築、生產或從事其他活動的權利。在我國,企業、機關、團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公民根據法律規定並經有關單位批准,可以有償或無償使用國有土地。土地使用者除依法享受一定的權利外,還要承擔一定的義務。

土地使用權本身具有價值,土地使用者為獲得土地使用權而實際支付的價款即為土地使用的價值。由於土地使用權具有價值,所以它也是企業的一種資產。土地所有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購買土地使用權時發生的費用或者以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的,作為無形資產入帳。土地使用權的價值要在有效使用期內進行攤銷,攤入企業管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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