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義務工,主要用於防汛、修繕校舍等。按標準工日計算。
農村義務工,主要用於防汛、修繕校舍等。按標準工日計算。
農村義務工,主要用於防汛、修繕校舍等。按標準工日計算。... 農村義務工,主要用於防汛、修繕校舍等。按標準工日計算。農村義務工,主要用於防汛、義務植樹、公路建...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省境內農民承擔勞務的使用和管理。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農民承擔勞務是指農民依照法律、法規應承擔的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
農民晚婚的,免除夫妻雙方1年的農村義務工;晚育的,免除產婦1年的農村義務工。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公民晚婚晚育,應當獲得獎勵。按法定結婚年齡推遲三年...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民負擔管理條例,於1993年8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旨在明確村提留和鄉統籌費、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
第十八條 縣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對村提留、鄉統籌費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實行專項審計制度。第三章 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第十九條 農村義務工主要用於防汛、...
《北京市農民負擔管理條例》於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北京市農民負擔管理條例》 組織 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日期...
第二條依法納稅、按章繳納集體提留和公共事業統籌費(以下簡稱統籌費),承擔一定的勞動積累工和義務工,是農民應盡的義務,必須自覺履行。
三、嚴格加強對農民義務工的管理。1998年國家安排的公路、鐵路、水利設施、糧食儲備庫、農村電網、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等基本建設,是增加農民收入和減輕農民負擔的重大...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增加的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經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核實,由鄉人民政府在下一年度用工計畫中扣減,或者由用工單位按標...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農民負擔,是指農民除向國家繳納稅金外,依照法律、法規所承擔的村(包括村民小組、下同)提留、鄉(包括鎮、下同)統籌費、農村義務工、勞動積累...
一、農民負擔、減負、增收篇1.農民應繳納多少村提留和鄉統籌費?2.村提留用於哪些項目?3.什麼是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4.承擔村提留和鄉統籌費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村民委員會或村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必須將集體提留、農村義務工、勞動積累工使用情況,定期向村民張榜公布,接受民眾監督,並報鄉鎮人民政府備案。第...
歷來沒有生產和生活保障,而負擔的不合理的稅費卻並未因此降低,除高達8.4 %的國家稅收之外,還有針對農民和農產品收取的“三提五統”、農業特產稅、農村義務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