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一種社會保障。
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3年,3399萬人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 類型:國家的社會保障政策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一種社會保障。
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3年,3399萬人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一種社會保障。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2023年,3399萬人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3統計數據《中華人民共和國2021年國民經濟...
農村低保即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中國政府針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推出的生活保障制度。直白的解釋則是:“低保”等於最低生活保障。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
第九條 凡持有涼山州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低保標準的,可申請當地農村低保救助。(一)家庭主要勞動成員因重病、重殘喪失勞動能力,且家庭收入低於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特困戶家庭...
《武漢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試行)》是武漢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農村居民基本生活, 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持有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家庭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
前款所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的贍養、扶養和撫養關係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本人不得享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撂荒承包的土地、山林、水塘的;(二)不...
湖南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是一項由湖南省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221號 《湖南省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已經2007年7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省 長 周強 ...
玉溪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暫行辦法是一種條例條令。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我市農村低收入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保持社會穩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居民最低...
全市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840元/年·人,隨著經濟發展狀況、物價指數的變化以及市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的變化適時進行調整。(二)救助形式 農村低保在操作過程中採取分類施保形式,根據保障對象家庭貧困程度劃分為五類,救助水平相應分成五個...
《關於執行濟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是濟南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檔案全文 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工作,維護和保障農村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山東省人民...
《西藏自治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辦事指南》是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受理部門 各縣(市、區)民政局 部門職責 實施本轄區內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辦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審核審批、低保金髮放,處理違反農村...
農村低保戶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持有本地居民常住戶口的農村居民。概念 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具體資格條件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制定,報同級政府批准。也就是說...
(三)先天痴、呆、傻、智力低下而依靠政府和社會救濟生活的。(四)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的其他特困戶。前置條件 因客觀條件制約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活困難者不列入保障對象範圍。無政策規定的禁止納入最...
2002年黨的十六大提出“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後,特別是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以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迅速在全國各地推廣開來。2007年中共中央1號檔案(即《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積極發展現代農業紮實推進...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政府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戶籍所在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貧困家庭予以生活補助的社會救助制度。 第三條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保障農村居民基本生活為目的,保障標準與經濟社會...
為保障我市農村低收入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保持社會穩定,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村困難民眾基本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建立和實施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雲政發〔2007〕77號...
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問題的重要舉措,也是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內容。做好這項工作,對於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逐步...
《遼寧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業經2008年10月30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政府第1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2月10日起施行。省 長 陳政高 二○○八年十一月九日 辦法內容 第一條 為了完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則上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也可在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的基礎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難程度和類別,分檔發放。(四)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實行動態...
鄉(鎮)人民政府(含轄有農業戶的街道辦事處,下同)負責本轄區農村低保的具體管理、審核及上報審批工作。保障對象 第五條 凡持有本市常住農業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年人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困難...
完善六盤水市社會救助體系,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規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制定的實施細則。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我區社會救助體系,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規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根據《六盤水...
對已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中的“三無”人員、老年人、重殘人員、重病人員、在校學生、獨生子女戶、二女結紮戶、單親家庭等特殊困難對象實行分類施保。其中對“三無”人員每季度補助分類施保金50元,年補助200元,其他人員每季度...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常駐農村戶口的農村村民、戶年人均純收入低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均可依照本辦法申請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第三條 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保障最低生活的原則;(二)...
第一條 為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權益,規範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持有本市農業戶口的農村居民,凡從事農業生產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可以申請享受農村...
第三章 保障對象 第五條 凡具有當地農業戶口、且在當地農村居住一年以上、上年度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當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均應納入當地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保障範圍:1、家庭...
第三條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市、縣(市)區、鄉(鎮)政府負責制。市及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審批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核定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預算和資金使用的監督;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
《中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研究》是201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新龍。內容簡介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法律制度是保障農民生存權的底線救濟機制,其核心是尊重、確認和保障農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權(農民低保權)。基於此,本書將農村...
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經區、縣民政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辦結審批手續。第二十二條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從批准享受之月起,按月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必要時,也可以給付生活必需品。保障對象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
第一條 為進一步保障我縣農村貧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逐步規範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稱“農村低保”),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省範圍內建立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和省民政廳、財政廳關於《貴州省...
農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實行三級審核、三榜公示制度。申辦程式 1、個人申請。凡申請享受農村低保的,應按屬地管理原則,以家庭為單位,由戶主本人或委託村民小組向其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書面提出申請(無申請能力的由村〔居...
為保證社會救助制度的公正實施,維護困難民眾基本生活權益,在省民政廳的統一部署下,今年5月,長沙市民政局在全市範圍內展開了對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清查為主的社會救助“陽光行動”。此次清理核查的對象為2010年5月在冊的所有城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