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教育綜合改革是指推動中國農村教育為當地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服務的改革實踐。1987年2月,國家教育委員會、河北省決定在河北陽原縣、完縣和青龍滿族自治縣進行貧困地區經濟開發和教育改革實驗,召開會議,部署實施。1988年8月,國家教育委員會決定在實施燎原計畫的縣市中,確定116個縣為全國農村教育綜合改革實驗縣,為各地提供經驗和示範。實驗旨在通過教育改革, 使教育更好地適應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探索經濟開發與智力開發密切結合的途徑和辦法,使農村各類教育協調發展,互相促進,大面積提高勞動者素質和農村最基層吸收和運用科學技術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