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教育決議案是指第一次國共合作時期,廣東、湖南省農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對農村成人教育的指導檔案。①1925年、1926年,廣東省農代會曾兩次通過《農村教育決議案》。第二次通過的《決議案》指出:要使農民成為一支強有力的革命隊伍,必須對他們進行相當的教育和訓練,以培養他們的革命思想,增進其農業知識和技能。本著為革命、生產服務的方針發展農村教育,既要利用公款辦學,又要提倡農民協會自動興辦成年農民補習學校、通俗講演所、農村國小等。各種農民學校的教學,不僅重視文化科學及農業知識的課程,還要重視政治思想教育。